陕派律学是清末重要的律学流派,以薛允升、赵舒翘、吉同钧等陕西籍刑部官员为主体,历同治、光绪、宣统三朝,形成了《读例存疑》《唐明律合编》《提牢备考》《大清律例讲义》等律学硕果和各具特色的法律改革思想,对晚清修律与司法审判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创新与发展。因此,陕派律学被誉为中国传统律学的集大成者。虽然陕派律学随着中华法系的衰微而谢幕,但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及律学著述中所凝结的智慧与理性因素,仍有一定的史鉴价值。
本书介绍了陕派律学的发展历程、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对晚清修律的影响,以及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对个案的影响等,深入探讨了陕派律学法律改革思想中蕴含的超越时空的合理性、民主性的因子,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张晋藩先生在论及清代律学时,总结出流派纷呈,互相推动,考证详审,阐释细微,充实立法,改进司法等成就,这些在陕派律学中都有直观映现。薛允升中举之年,正为道光二十年(1840年),是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开启了艰辛的近代化之路。此后,陕派律学家的个人命运始终与国家荣辱密切相关,陕派律学也随之带有时代赋予其的深刻烙印。一方面,清入关以后,参汉酌金,制定《大清律例》,建立相应的司法制度,行至晚清,已诸弊丛生,情事之变迁,罪名之舛错,等等,促使律学家沿流溯源肇肌分理,在总结立法及司法经验的同时,通过考证与研究,全面反思现行法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之策。这是契合法治运行规律的必然之举,也是中国传统社会内部变革的重要内容。于是,中国部比较法著作《唐明律合编》、部监狱学著作《提牢备考》、导修律之先路的《读例存疑》,以及《汉律辑存》《服制备考》《审判要略》等相继诞生,为晚清改进立法及司法制度提供了源自传统的经验与智慧,并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同治、光绪、宣统之际,西方法律文化不断输入,与传统法律文化激烈碰撞,特别是博采中外良法,推行变法修律,彻底动摇了中华法系的根基,但这也为陕派律学取得超越性的成就提供了契机,如吉同钧《大清律讲义》中,首次会通中西律文,融合古今纵向比较与中外横向比较两大方法,以比较法的视野评述立法之得失,探讨扬弃之关键。这些体现于注律方法、关注内容等方面的显著变化,使陕派律学较此前的律学著作有实质性的进步。总之,陕派律学孕育于清末刑部,扎根中华法系,是清代律学中熠熠生辉的重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