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法治基本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2AZD022)的研究成果之一。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中国特色的文化法治基本理论展开研究,从文化法治的基本内涵、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制度等方面展开分析,阐发了文化法治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要素、基本体系和发展趋势。本书系统探讨了文化法治的基础理论,着重阐发了文化法治在本质上是维护、保障、促进和实现我国公民和中华民族的文化权利。创新、发展与传播是国家义务和政府部门职责,正确认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建立一个公法与私法相衔接、立法与执法相配合的完备的文化法治理论体系,为文化法治体系的建构与完备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熊文钊,法学博士,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天津大学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评审专家智库成员、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暨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专家委员会委员等。主持多项国家立法起草研究项目,参加国家和地方立法起草研究咨询项目近百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法治体系建设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法治基础理论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二十余项;在法治政府及政府间法治关系领域的研究多有建树,出版《大国地方: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研究》系列丛书、《现代行政法原理》《公法原理》等学术著作十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杨凡,法学博士、博士后,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天津市法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和法律史学分会理事,天津市优秀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宪法及文化法治等方面的研究。在《江西社会科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杂志上或发表或被转载学术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