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传播艺术学》一书将电视传播与电视艺术相结合,开辟了“电视传播艺术”这一全新学术命题。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共十二章,围绕“电视传播艺术”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梳理与整合,其中对于“电视传播艺术”的界定与意义、道路选择、功能追求等,都有着很有理论意义的见解。同时对于中国电视节目也进行了包括模式发展、类型生产、编排创作等方面在内的探讨,兼具理论创新性与实践指导性。
* 围绕“电视传播艺术”这一全新学术命题进行理论梳理与整合,进而探讨电视传播艺术的道路选择、功能作用和发展方向等多方面内容。
* 作者在从事传媒艺术传播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学理建构,以提升传媒艺术传播能力与水准,打造优质传媒艺术内容与景观。
* 兼具理论创新性与实践指导性,对传媒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胡智锋,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戏剧与影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第一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入选中组部首批“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中国60年影响中国广播电视进程的60位人物”。长期从事影视文化、影视艺术、传媒艺术教学与研究。承担国家社科重大课题等四十余项,著有《立论中国影视》《影视文化论稿》《电视美学大纲》等著作三十余部,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四百余篇,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曾赴亚、欧、美、非、澳等大洲四十多个国家进行讲学和学术交流。
上 篇
第一章 电视传播艺术的界定与意义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电视传播艺术的界定与构成
第三节 电视传播艺术研究的分类
第四节 电视传播艺术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 中国电视传播艺术的道路选择:“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化”资源开掘
第一节 “全球化”与“本土化”问题辨析
第二节 中国电视传播艺术的“本土化”资源辨析
第三章 电视传播艺术的功能:“效率”的提高与“品格”的提升
第一节 关于“效率”与“品格”的界定、构成及二者的关系
第二节 关于“效率”与“品格”的意义与评价
第四章 中国电视传播艺术的功能追求:“效率”与“品格”的有机结合
第一节 中国电视的“市场—文化”生存环境特点及评析
第二节 提高“效率”:中国电视的现实选择
第三节 提升“品格”:中国电视的时代使命
中 篇
第五章 目标:电视节目生产“本土化”的战略与对策
第一节 命题提出的产业背景与媒介背景
第二节 “本土化”:中国电视节目生产的战略目标
第三节 对策:提高中国电视节目的品质与品格
第六章 系统:中国电视三大节目系统及其传播艺术特质
第一节 中国本土电视节目系统
第二节 中国对外电视节目系统
第三节 中国引进电视节目系统
第七章 品牌:电视品牌的特征及创建
第一节 电视品牌内涵与外延
第二节 电视品牌的特征
第三节 如何创建电视品牌
下 篇
第八章 主体:中国电视节目传播的主体变迁与建构
第一节 中国电视节目传播主体的变迁
第二节 中国电视节目传播主体的建构
第九章 模式:中国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思辨与进程
第一节 电视春节联欢晚会模式之思
第二节 中国电视节目模式的引进与困境
第十章 类型:中国电视节目类型生产的观察与思考
第一节 电视节目应对传统文化的理念
第二节 电视文化类节目创新发展思考
第十一章 编创:中国电视节目编排创作的理念与创意
第一节 中国电视节目编排基本理念
第二节 电视节目编排的理念与策略
第三节 中国电视剧创意话题性建构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 电视传播艺术的界定与意义
电视传播艺术,存在于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过程中。它既是一个学术名词,又是一个实践活动领域;既指向电视传媒,又联结着更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经过60余年的历史积累,中国电视传播艺术收获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但面对“信息时代”各种媒体的竞争角逐,面对日益“全球化”“国际化”的生存环境,面对“知识经济”时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格局的新变化,如何从技术、社会、思维各个层面上,如何从微观、中观、宏观各个视角上,来制定、设计出科学、有效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策略与战术,是摆在中国电视理论和电视实践从业者面前的十分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电视传播艺术”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探索,将是完成上述任务的重要保证。
本章将从不同的方面,力图对“电视传播艺术”这一学术命题进行新的理论梳理与整合。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电视传播艺术”作为一个学术命题,它所依托的理论与实践根据何在?换言之,我们之所以提出“电视传播艺术”这一学术命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依据是什么?这是我们探讨“电视传播艺术”的前提。正如许多学者所言,提出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比解决问题也许还要重要。那么,就让我们在展开“电视传播艺术”这一学术命题的全面论述之前,去到电视实践和电视理论的世界中做一番巡礼扫描,去看一看那里事实上存在着怎样的“问题”需要我们提出,并需要我们去寻求“电视传播艺术”的解释与解决。
一、电视实践:两种传播内容的对立统一
一个明显的事实摆在所有电视观众的面前,这就是:电视荧屏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的传播内容——“非虚构”的与“虚构”的。所谓“非虚构”的传播内容,通俗浅白地讲,就是电视荧屏上那些“真”的内容,是对现实生活世界中真实发生的事件、事情、情形的记录与再现。而所谓“虚构”的传播内容,通俗浅白地讲,就是电视荧屏上那些“假”的内容,是对现实生活世界中并未发生的,人为编制、编造出来的故事、情节与情形的创作与表现。
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传播内容——“非虚构”的、“真”的与“虚构”的、“假”的,也带来了生产这两种内容的电视从业者完全不同的电视实践或电视工作状态。“非虚构”的、“真”的传播内容的生产,需要到现实生活世界中即时地、及时地、迅疾地去捕捉并记录、再现;而“虚构”的、“假”的传播内容的生产,则需要从现实生活世界中跳出来,用充满情感的想象,重新构筑出另一个“世界”,这需要创作激情、灵感、想象力,是人为编造的“表现”。
两种性质迥然不同的传播内容、两种不同的电视实践或电视工作状态,相互对立、对峙,却又有机地被统一在一种电视媒体、一种电视生存环境与生存空间之中,组成统一的“信息传播链”,呈现于同一的电视荧屏上。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以下一系列问题。
(1)从传播内容自身来看,除了典型的“非虚构”和“虚构”类传播内容外,是否还存在着中间形态的传播内容,即同时包含着“非虚构”与“虚构”元素的传播内容?
(2)从传播方式来看,“非虚构”与“虚构”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传播内容,是遵循着各自的规则在运行,还是遵循着一种统一的规则在运行?
(3)如果有一种共同的规则及思路、方式、方法能将这两种不同的传播内容和谐地编排在电视传媒之中,并构成统一的“信息传播链”,那么这种规则及思路、方式、方法应如何表述?
从电视具体实践来看,除了典型的“非虚构”和“虚构”类传播内容外,的确存在着大量的中间状态的传播内容,即同时包含着“非虚构”与“虚构”元素的传播内容。如果说电视新闻是典型的“非虚构”类传播内容,电视剧和其他电视艺术作品是典型的“虚构”类传播内容,那么介于二者之间的,如电视纪录片、电视专题节目、电视综艺节目、电视谈话节目、电视娱乐节目等大量节目,都应属于中间状态的传播内容。而“非虚构”类内容的“虚构”元素的渗透,和“虚构”类内容的“非虚构”元素的渗透,也日益成为一种现实存在。
正因此,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非虚构”类内容与“虚构”类内容各自有其遵循的一般规则,如素材和题材来源,传播者的生产和创作特征,产品的形态、构成特征,产品的传播形式及特征,电视观众在接受过程中的心理感受特征等都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方面,毕竟又是在同一种电视传媒,同一种电视生存环境、生存空间,同一个电视荧屏时空中被传播着,必然会形成二者共同遵循的规则及思路、方式、方法等,这不仅是由于传播内容的相互交融,也是由于电视这一传媒自身,其历史形成的传播规则、思路、方式、方法,在逻辑上的、现实中的统一性、一致性所致。
至此,我们有理由确认这样的事实:在电视具体实践中,存在着“非虚构”和“虚构”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传播内容,但这两种性质不同的传播内容却又生存在同一种电视传媒之中,在同一种电视生存环境、生存空间,同一个电视荧屏时空中被和谐地编排在一起并被传播着,因此二者必然有着交叉、共融的区间领地,有着共同遵循的规则、思路、方式与方法。如果将典型的“非虚构”的内容归并于“传播”部类,将典型的“虚构”的内容归并于“艺术”部类,那么二者交叉、共融的区间领地,共同遵循的规则、思路、方式与方法则可以被统一表述为“电视传播艺术”。换言之,“电视传播艺术”在电视具体实践中,对应着将“传播”与“艺术”打通的那些内容,对应着使“传播”与“艺术”和谐统一在电视传媒中的那些共同被遵循着的规则、思路、方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