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翻译并整合收录了马耳他、新加坡、阿联酋(迪拜)、爱尔兰以及美国等世界知名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区专业性的法律文件和法规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具有综合性、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可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我国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建设提供极具借鉴意义的参考范本,推动各地自贸区、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
本书翻译、整合收录了马耳他、新加坡、阿联酋(迪拜)、爱尔兰以及美国等世界知名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区共11部专业性的法律文件和法规条例,并收录了2021年6月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自由贸易港和我国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建设提供极具借鉴意义的参考范本。
吴士存,历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中美研究中心(华盛顿)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客座教授。曾作为访问学者先后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亚太安全研究中心、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习或进修,曾参加美国政府美国外交政策溯源等研修项目。19932000年,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专家组成员参与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吴士存致力于南海问题研究近30年,长期从事南海史地、海洋划界、国际关系与地区安全、海南自贸港建设等跨领域研究,主持相关课题400余项,目前已出版中外文著作30余部,并在国内外知名媒体平台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和时评文章300余篇。
马耳他《自由贸易港法》(2019)/1
新加坡《自由贸易区法》(2014)/12
新加坡《自由贸易区条例》(2014)/23
阿联酋《关于金融自由区的2004年第8号联邦法令》/26
阿联酋《关于迪拜建立金融自由区的2004年第35号联邦法令》/29
《关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2004年第(9)号法令》/30
《迪拜金融自由区法令实施条例》(2007)/44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破产法》(2019)/48
爱尔兰《国家机场(香农集团)法》(2014)/128
美国《对外贸易区法案》(《美国法典》第19卷第81a~81u条)/177
美国《对外贸易管理局条例》/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