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主题为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以“法典行用”与“断案场域”为分析视角,结合各类司法案例为研究素材,详细分析、探讨每个案例中面临的多元情境,讨论唐代法典体系下的理想秩序、断案场域与“法”的运用,以及司法官员的法律见解与变通性。
适读人群 :历史、法律研究者、爱好者 《唐律》是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对东亚国家的法律体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那些训练有素的唐代司法官员,他们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法典?他们拥有的司法知识和司法权威形象如何体现?他们积累了哪些司法经验从而来准确判案?晓宜的大著对此作了精彩的研究,相信读后会对唐代司法官员这一群体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将看起来铁面无私的法律官员写活成一个个具体的人,是本书令我感触至深的地方。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张剑光教授
本书让我们看到法典编纂、实施与司法实践的动态历程,其中有“司法官员”的诠释与行动,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我可以说这是一部历史学所需要的动态的法制史。
——台湾大学历史系 甘怀真教授
本书是晓宜学术万里旅程的跬步,是积累知识千仞殿堂的培塿;对法制史研究而言,因为她的勤奋努力,再一次创造别开生面的研究取向,使得法制史研究有更多元、更丰富的可能性。我个人也在本书中获益甚多,非常乐意向读者推荐。
——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 陈登武教授
“唐律”作为一部六到八世纪东亚国家的参考模板,可谓“法典之典范塑造”,体现唐律在东亚国家的历史定位。此概念出自国际法与东亚诸国的历史讨论,在“朝贡→条约”的对外关系,法律秩序由传统法规范转变为新旧调和的新秩序,旧制法体系因国际法的影响随之崩解,新法的引入却造就一个以国际法、西方法为主的新秩序。 法律秩序随着法典的变革而崩解、重建,以唐律为切入点思考传统中国法典的“典范塑造”。 唐律的典范塑造有哪些?如何形成?
本书以“法律秩序观”为切入点,说明法律颁行的意义及法律典范的塑造,如唐高宗下令撰《唐律疏议》时,下敕曰:“律令格式,内外官人退食之暇,各宜寻览。仍以当司格令,书于厅事之壁,俯仰观瞻,使免遗忘。” 唐代统治者通过颁行法律,使其治国理念下传至各级官府,法律成为维护理想秩序的一种标准。又《唐律疏议》之序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爰造律疏,大明典式。譬权衡之知轻重,若规矩之得方圆。迈彼三章,同符画一者矣。” 唐代在制定法律规范时,除了维护法律秩序的功用,更重要的是制度背后的理想,正如《唐律疏议》所言“大明典式”、“同符画一”、“德礼与政教之本”等,法典的概念在传统中国法的范畴,实属一种经典性质, 它本身带有国家的统治理念,并维持着社会秩序、规范人民生活,可将唐律视为“法典之典范塑造”。
中国法律的核心思想也结合了“天道秩序观”,皇帝以天子身分治天下,建构一套官僚体制的运作,将“自然秩序的和谐化”具体呈现在官方的法律体制与官制上,使人们的生活与宇宙(自然法则)作结合,达到和谐、理想秩序的目标。 另配合唐代诏敕研究,它作为法律的补充,视为唐律架构下的弹性规范,创造适用于当时状况的法条。 唐律被视为“经典”的同时,唐代人在硬性的法律体制下,如何因应时代需求,以及法典与法规范的变迁历程,这是本书探讨的问题点。
本书主体架构为“唐代法典与法律秩序观”,以唐代司法官员为核心,讨论其所涉及的断案场域与法律秩序观,审视唐代对于秩序与规范的理想面和落实面。所谓司法官员指审理法律案件、纠纷之官府体系,包含中央司法官员(如: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地方官员(如:州府长官、司法参军、法曹、县令、县尉等)。
又再分为三大讨论轴心,如(图1)所示:
一,法典体系下的理想秩序:唐代律令格式的制定与颁行,展现统治者对于维护秩序的期待与法律实践的参考标准。唐代统治者如何颁行法典?唐律篇章与统治理念的关系为何?司法官员又如何看待唐代法律规范?
二,断案场域与“法”的运用:各级官府接受朝廷颁布的各项法律规定,在实践司法方面,他们如何执行?法律的权衡与变通为何?法典是否为永恒的经典?官员审案时,法律是用于参考或引用?讨论官民的法律互动,以及社会对于司法官员的期待与理想形象,进而推展至唐代法律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
三、司法官员的法律见解与变通性:讨论司法官员在部分法规范的弹性运用,分析司法官员的法律诠释、推理能力、法律知识的建构等,深入探讨他们的法律秩序观。将视角集中在“断案场域”与“法律秩序观”,可跳脱出只限缩在法律条文的研究窠臼,并结合司法案例的分析,扩展我们对于中古法律制度的认识。
杨晓宜,1985年生。台湾大学历史学系博士。以“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为题,获选台湾“中研院”2014年奖助博士生计划与2016年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候选人培育计划。2019年起任教于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方向为隋唐五代史、中国法制史、历史文献学。解读数十篇研究报告,研究课题包含唐律、天圣令、墓志、碑刻文献、唐判等。出版《唐代的捕亡制度》专书,以及期刊发表论文、书评等十多篇。
目 录
表目录
图目录
导 论
学术史脉络
本书架构与论点
各章内容重点
第一章 法典呈现的法律秩序观
第一节 唐律结构与统治理念
第二节 唐初法律权威的建立
第三节 法典行用的时代性
第二章 唐代司法官员与法典运用
第一节 司法官员的界定标准
第二节 法律知识的建构
第三节 法典行用与颁行《法例》的争议
第三章 中央司法官员的司法经验与形象
第一节 国家择才标准与司法官员形象
第二节 平衡司法的形象:依法论法
第三节 中央司法权威形象的建构:释冤
第四章 地方官员的断案场域与官民互动
第一节 从赵和断钱案谈起
第二节 审案敏锐度与法律推理
第三节 释冤与惩恶
第四节 官民的法律互动与建立名声
结 论
参考文献
附 表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