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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现代展开
为了建立科学的中国现代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促使我国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理性发展,更好地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笔者对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德日犯罪构成理论、英美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其他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撰写了本专著。
《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现代展开》的总体框架包括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中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理性评价 目前,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我国居于通说地位的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学术史进行研究并反思,这有助于从历史的维度分析其是否科学,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司法的定罪领域主要是在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因此,该理论的基本合理性需要进一步论证,通过对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进行理性评价,解决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方向问题,确立正确的学术基本立场。 第二部分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 犯罪构成属性的基本学术立场,关系到犯罪构成概念和犯罪构成理论是否科学的重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犯罪构成属性进行深度研究。犯罪构成概念是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基础概念,但是,我国现有犯罪构成概念存在缺陷,需进行深入反思。犯罪概念对犯罪构成边界具有限制功能,只有搞清这一问题,才能建立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理论哲学基础的科学性会影响犯罪构成理论的科学性,探究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哲学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中国犯罪构成基本要件的地位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否科学,其争论的焦点之一是: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是否是构成要件。这两要件是否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需更深入、更全面地论证。我国有刑法学者认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行为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中的缺失,是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缺陷,因此,正当行为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中缺失的合理性问题需要论证。 第四部分中外犯罪构成理论的优劣比较 我国有学者主张将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倒重来,并以德日犯罪构成理论取而代之,因此,有必要对中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德日犯罪阶层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自优点和缺点。我国也有学者尖锐地批判四要件构成理论,并提出应借鉴英美犯罪构成理论,因此,中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英美犯罪构成理论也应进行比较研究。 第五部分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拓展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内容需要充实和丰富。在现代法治文明的****视野下,犯罪构成理论是一种中性的法律理论工具,对各种学术政治背景史下的犯罪构成理论应有理性的认识。同一个具体罪名下的“犯罪构成群”问题是关系到具体犯罪的立法科学性问题,以及刑事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发展的问题,应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各种犯罪构成均具有固有的缺陷,许多缺陷需通过刑事程序法或其他程序规范予以解决。因此,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应关注“犯罪构成固有缺陷及其程序救济”的问题。 第六部分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走向及立法展望 中国现代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或改良应在正确的理念引导下开展。在当今世界,犯罪构成理论存在专家型理论和平民型理论两类,犯罪构成理论是走平民型理论之道还是专家型理论之道,这是一个方向性问题。目前,犯罪构成理论众多,犯罪构成理论是多元化抑或一元化,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向性问题。应罚性与需罚性的界限划分是关系到犯罪构成边界划定的重大实践问题,也是关系到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建构的重大理论问题,我国要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未来,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应借鉴现代各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合理内容,建构出独具特色的中国现代犯罪构成理论,并在其指导下对我国犯罪构成进行科学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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