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时光荏苒,《施工企业会计》教材从2010年初版问世到现在, 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期间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践的发展情况,做过多次修订。本次修订除了反映一些政策性变化,还对书中所有涉及政策变动的章节段落进行了细致的修改,对之前版本中的部分行文措辞进行了修饰和凝练,使内容更完善,结构更严谨。希望本书能够成为青年学子打开施工企业会计之门、成就人生理想的一把钥匙。
与其他施工企业会计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解决了施工企业会计与前导课的矛盾
自20世纪90年代会计制度转轨以来,我国的会计教育基本上形成了以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为主线,辅以财务管理、审计学、成本管理会计等课程的新课程体系。施工企业会计作为一门行业会计,既有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共性, 又有其特色内容。我们在教材编写中专注于施工企业会计的特色内容,尽量少涉及共性的内容,从而有效解决了教材与现有课程体系内容重复、特色不突出的问题。
二、强调了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生产具有生产流动性大、资金占用额多、生产周期长等特点, 一般采用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办法。自项目法施工在我国建筑业推广以来,施工项目部(工区)会计核算已经成为施工企业会计的核心内容。在建筑施工企业,有90%以上的会计工作量集中在施工项目部(工区)的会计核算上。可以说,解决了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也就解决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然而,目前市场上的施工企业会计教材多倾向于以公司整体为主体的会计核算,不能突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本书以施工项目为会计对象,只讲述施工企业会计的特色内容,没有将公司整体业务全部纳入进来,基本形成了施工项目会计核算的体系,使读者能够更快地学到施工企业会计的真谛。
三、体现了会计准则的新变化与发展趋势
《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来,根据准则在企业的执行情况,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尤其是近几年对多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比如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按照履约进度对工程承包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为了全面体现这些新变化,本书通过20多个实务案例分析讲解了收入核算的原理与方法,尤其是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应用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准则的变化,相应调整了会计科目表,增加了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结算、信用减值损失、债权投资、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等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修改了教材中的报表格式;对资产处置损益等新内容进行相应补充添加。
本书既适合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作为专业教学用书,也适合初涉建筑业的财务人员学习施工企业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
本次修订由李志远执笔完成。本书的撰写与修订先后得到了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国建筑股份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大力支持,他们为本书提供或审阅了大量的案例, 使本书更加贴近企业实际,在此谨致谢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各院校任课教师、各企业会计实务工作者的密切联系,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完善教材的内容结构,确保教材的正确性和先进性。同时,热忱欢迎各位教师、读者通过各种方式就本书的内容与我们进行沟通交流。联系QQ和微信号码均为124823032, 电子邮箱为124823032@ qq. com, 微信公众号为“建筑财税频道”(CCTA02),联系电话为138 1038 3845。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硕士生导师,MBA导师,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导师。长期致力于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研究、培训、咨询工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百家国内知名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过财会、税务方面的培训或税务咨询。
◆开设了“建筑财税频道”微信公众号,每天都有上万名网友通过这一平台,学习和了解前沿、及时、重要的建筑施工财税信息。通过微信和QQ与广大一线财税人员密切联系,及时解答网友遇到的各类财税疑难问题。
◆长期与中国市场出版社合作,共同打造实用好用的建筑施工企业财会税收图书,获得了读者的广泛好评,被众多建筑施工财会税收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选为施工企业会计教材,《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操作实务》《施工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施工企业会计》《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等代表性著作一直畅销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