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融合问题是近年来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热点。
《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法律制度研究》从经济法角度研究中国三网融合进程中存在的法律监管问题,通过借鉴国外三网融合的经验,重构三网融合的监管理论和制度。主要包括三网的融合发展、三网融合产业法律规制的挑战与回应、三网融合产业市场准入制度、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机构、三网融合的网络和内容规制、三网融合规制的手段和程序、规制三网融合产业规制者等内容。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近年来,三网融合工作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2015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标志着三网融合工作进入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国协办函[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响应,纷纷制定本省的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明确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范围扩大到全省。三网融合推广工作实施至今,作为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对于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改革也体现出国家治理机构改革的逻辑。
三网融合问题一直是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的热点。目前,中国以广电业和电信(互联网)业的业务双向进人为特征的融合工作推进速度缓慢,规制体制障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从国外三网融合的实践经验和中国三网融合规制体制困境来看,加强规制法律制度的应然性研究以及设计出现实可行的规制制度具有急迫性。目前,学术界从经济学规模经济和竞争的角度研究三网融合的重要性及其模式的论著比较多,而从法学角度系统地研究三网融合规制法律制度论著鲜见。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三网融合工作的不断推进势必会对现有的规制法律理念和具体制度提出新要求。本书从经济法视野探讨三网融合规制法律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试图完善三网融合的产业规制理论和制度。
三网融合概念的界定是研究三网融合规制的法律制度的基石。关于三网融合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与三网融合相关的信息,如传输、传媒、电信、电讯、通信等概念在中国学术界和实务界中的使用比较混乱,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给其下一个统一定义的难度。三网融合的实质是因数字技术和传输技术的发展而引起的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之间的产业融合。三网融合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外部性和公共性的三个特征说明了产业规制的必要性,自然垄断理论和可竞争理论等产业规制理论提供了规制正当性的理论证据。国外三网融合经验启示,三网融合要取得成功首先必须制定融合的相关法律和建立融合规制机构,整个融合过程要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融合完成后会对产业规制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尚处在社会和经济转轨时期,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三网融合更应在规制法律控制下进行。现阶段三网融合选择业务融合这种模式是一个较优选择。网络融合的不断深入需要现有的规制法律理念和具体制度做出适当的回应。
三网融合产业规制的法律理念需要更新,规制法律应以社会为本位,正确处理规制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效率关系。产业规制的目的有很多,就中国三网融合规制来说,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和产业市场的有效竞争上。产业规制的法哲学基础体现在市场自由和秩序关系的基础上,具体的制度设计表现为自由与限制的平衡。规制的合法性理论为三网融合规制合法性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宪法是产业规制法律的渊源和规制权力行使的根本法律依据。
产业规制权力必须要有相应机构来行使,规制机构的设立模式和规制权力的分配构成了规制法律体系。规制权力在全球的兴起和权力配置嬗变,从实然角度证实了规制的必要性和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中国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机构的演进和职权配置的现状,说明其权力配置分散和职权划分不清等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三网融合的进程。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三网融合规制机构的职权,并建立形式各异的规制机构模式。规制机构发展的共同特征表现在其统一性和独立性方面。因此,中国的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机构重构时要考虑产权构成、市场结构、与竞争规制机构关系等因素,保留网络和内容分开规制的做法,成立两个独立机构分别规制融合产业的网络和内容,并成立一个常设的综合性机构协调两个独立规制机构。
前言
第一章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
第一节 三网融合引发产业边界消融
一、数字技术发展导致媒介融合
二、三网融合产业跨界经营兴起
三、三网产业融合实质和方向
第二节 中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一、萌芽期(1994~2010年)
二、试点期(2010~2015年)
三、推广期(2015年至今)
第三节 三网融合成效显著
一、三网融合市场规模扩大
二、三网融合业务迅速发展
三、市场结构形成竞争格局
第二章 三网融合产业法律规制的挑战与回应
第一节 产业规制及产业规制理论
一、产业规制与监管概念辨析
二、产业规制演进过程
三、产业规制理论
第二节 三网融合产业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一、网络型产业内在属性的客观需求
二、促进和规范三网产业融合
三、通讯传媒产业仍需产业法律规制
第三节 三网融合产业法律规制面临的挑战
一、法律公共产品缺乏
二、规制权力配置不合理
三、规制法律理念存在局限
四、对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不足
五、社会组织的功能发挥不够
第四节 三网融合法律规制现实回应
一、树立正确的三网融合规制理念
二、明确三网融合法律规制目的
三、重构三网融合法律规制体系
第三章 三网融合产业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节 网络型基础产业市场化改革
一、网络型产业引入竞争机制
二、电信业市场化
三、广播电视业市场化改革
四、三网融合对企业规模和市场结构的影响
第二节 三网融合产业市场准入制度
一、电信业市场准入制度
二、广播电视业市场准入制度
三、互联网业市场准入制度
四、三网融合市场准入困境
第三节 三网融合市场准入制度完善
一、国外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
二、完善中国三网融合市场准入制度
……
第四章 三网融合产业规制机构
第五章 三网融合的网络和内容规制
第六章 三网融合规制的手段和程序
第七章 规制三网融合产业规制者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