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最抽象的部分。本书在深入把握民法总则国外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民法中各基本范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该书对民法总则中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包括民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民事权利研究、民事主体研究、法律行为再解读、代理制度研究、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全书体系完整科学,内容新颖翔实,构建了我国民法总则理论体系。
本书在深入把握民法总则国外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总则编中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包括民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民事权利研究、民事主体研究、法律行为再解读、代理制度研究、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全书体系完整科学,内容新颖翔实。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总则编是《民法典》之开编,它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高度概括和凝练,我国《民法典》总则编是在对《民法典》各分编乃至整个民商事法律制度提取“公因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民商合一的背景下,总则编统领了整个私法,其确立的各项规则对《民法典》各分编、民事特别法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因此,学习、理解民商事法律制度的起点是总则编。
《民法典》总则编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作为逻辑结构。章是基本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在明确《民法典》调整对象的基础上,明定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司法裁判民事案件所应依据的民法法源之范围和顺序。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三章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之民事主体的规定。我国民事主体制度虽有借鉴德国民法之规定,但更多是对原《民法通则》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它以权利能力之有无判断作出行为的主体是否为民事主体,以行为能力来判断民事主体能否独立作出意思表示。《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规定也颇具中国特色。其确立的民事主体对行政法、刑法等同样具有极高的适用性。总则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以寥寥数条勾画了我国民事权利的基本体系,明确《民法典》所保护之民事权益的范围,为总则编之后各编的框架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第八章规定了民事责任(义务),第五章和第八章实际上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规定。何以在第八章才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原因在于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和第七章代理,是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它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之规定。第九章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则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本书是关于《民法典》总则编内容之研究,也遵循了上述逻辑思路。
本人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工作近20年,经过多年积累,终于形成了本书,可以说本书是本人对《民法典》总则编有关法律制度长期思考、研究的成果。这一成果可能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恳请各位读者不吝指正。
值本书出版之际,以上寥寥数语,是为序。
李遐桢
2021年11月
李遐桢,博士,汉族,1976年7月生,山东日照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法律硕士导师。
章 公、私法的划分与我国的民商法体系001
节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001
第二节 我国私法体系及其内部关系 010
第二章 民法的含义与分类014
节 民法的概念 014
第二节 民法的分类 014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016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 020
节 法律渊源的界定 020
第二节 法律的范畴 023
第三节 习惯 030
第四节 其他法源 035
第四章 民法基本原则043
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 043
第二节 民法典规定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分析 044
第三节 我国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 045
第五章 人的自然属性对民事能力制度建构的影响058
节 人格是自然人的内在规定性 059
第二节 人的自然属性与人格的保护 062
第三节 人的自然属性对权利能力构造的影响 073
第四节 人的自然属性对行为能力的影响 080
第六章 自然人 083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083
第二节 民法上的监护制度096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07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115
第七章 法人119
节 法人的基本理论 119
第二节 营利法人158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178
第四节 特别法人189
第八章 非法人组织 196
第九章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 203
节 民事法律关系203
第二节 民事权利211
第三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270
第十章 民事法律行为277
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277
第二节 意思表示292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 308
第四节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311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316
第十一章 代理法律制度 331
节 代理制度概述331
第二节 有效代理的要件 341
第三节 无权代理348
第四节 表见代理351
第十二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354
节 诉讼时效354
第二节 除斥期间366
第三节 期限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