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铁路工程总结(套装上下册)》对甬台温铁路从勘察设计、施工到联调联试和试运行的建设全过程进行了全方位描述,分专业系统介绍了甬台温铁路从技术标准采用、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并对实际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上册)
第一篇 综述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建设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建设项目总体目标
第三节 建设程序与决策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第一节 自然特征和地质概况
第二节 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节 主要工程数量和工程特点
第四节 主要建设过程
第三章 综合评价
第二篇 建设管理
第一章 建设管理模式
第二章 建设管理机构
第一节 建设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二节 部门职能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一节 贯彻设计新规范
第二节 预可研与可研阶段
第三节 初步设计阶段
第四节 项目实施阶段
第四章 质量与安全
第一节 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第二节 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闭合
第三节 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第四节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施工组织
第一节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
第三节 工期控制与节点工期
第四节 重点控制工程工期控制
第六章 精密测量控制系统
第一节 精密测量控制系统的建立
第二节 精密测量控制系统的管理程序
第七章 投资控制
第一节 项目投融资体制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与规模的确定
第三节 合同管理
第四节 验工计价管理
第五节 财务管理
第六节 变更设计管理
第八章 征地拆迁
第一节 部省纪要
第二节 用地报批
第三节 征地拆迁实施
第四节 三电迁改
第九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复垦与绿化
第二节 噪声、震动、电磁等治理
第三节 水土保持
第四节 评估
第十章 工程监理
第一节 监理组织与管理
第二节 监理制度
第三节 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第四节 质量验收制度
第十一章 工程接口管理
第十二章 工程咨询
第一节 咨询方式
第二节 主要咨询成果
第十三章 信息化管理
第一节 信息化系统的建立
第二节 信息化系统的运行
第十四章 物资管理
第一节 物资采购
第二节 物资供应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十五章 队伍管理
第一节 专业队伍要求
第二节 岗位培训
第三节 劳务使用
第十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第二节 路地和谐共建
第十七章 建设协调
第十八章 工程验收
第一节 验收方式
第二节 静态验收
第三节 动态验收
第四节 初步验收
第五节 试运行
第六节 国家验收
第十九章 工程决算与资产托付
第二十章 经验体会与问题探讨
第三篇 勘察设计
第一章 大型临时设施设计
第二章 线路设计
第一节 线路走向与重大方案比选
第二节 重大设计原则的确定
第三章 地质勘察
第四章 路基设计
第一节 路基工程概况与特点
第二节 设计原则与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节 路基基床设计
第四节 一般路基设计
第五节 特殊路基设计
第六节 路堑设计
第七节 填料设计
第八节 过渡段设计
第九节 路基防排水设计
第十节 路基防护工程设计
第十一节 路基沉降控制设计
第五章 桥涵设计
第一节 桥涵工程概况与特点
第二节 设计原则与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节 基础工程设计
第四节 墩台设计
第五节 常用跨度桥梁设计
第六节 大跨度桥梁设计
第七节 特殊结构桥梁设计
第八节 桥面系工程设计
第九节 涵洞工程设计
……
(下册)
第四篇工程施工
第五篇科研与技术创新
5.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承包人应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及时支付人员工资,所付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其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尊重法定的节假日,尊重宗教习惯和风俗习惯,由于承包人处理不当引起的费用或纠纷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3)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承包人不应允许承包人人员中的任何人,在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构筑物内,保留任何临时或永久的居住场所。
(4)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处作业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人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承担全部抢救、治疗和赔偿等的费用。
(5)按有关法律,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6)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6.无序行为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乱的或无序的行为,以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专用条件补充条款
(1)承包人人员应严格按照下述要求配备上岗。
①至少有50%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的经验。
②至少有70%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五年以上的经验。
③至少有30%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④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过铁路客运专线知识培训。
⑤基层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铁路施工经验,并经过承包人对其进行过客运专线知识培训。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及路基、桥梁、隧道、线路、质检、安检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
①除非在合同中已写明了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的姓名,否则,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将其拟任命(此拟任命已在投标文件内载明)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给监理,以取得同意。如果未获同意,或随后撤销了同意,或任命的人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承包人应另提交适合人选的姓名、详细资料,以取得该项任命。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撤销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员。如果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要暂时离开现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任命合适的替代人员,并相应通知发包人。
②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拟任命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及路基、桥梁、线路、隧道、质检、安检专业技术负责人,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承包人若更换项目经理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人次;更换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人次;更换副总工程师50万元人民币/人次;更换路基、桥梁、线路、隧道、质检、安检专业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人次。
(3)人员的雇用应遵守国家及浙江省有关用工管理的规定。
(4)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①如果承包人拖欠雇用工的工资三个月以上,经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查明,发包人有权根据监察部门的要求,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