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创新已成为经济决策的关键驱动力。在试图塑造创新型市场环境时,竞争法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作用。从多个角度与学科去探讨该主题,本书各章节以不同的方式关注了竞争法与创新之间复杂而多变的关系。本书第*部分题为“竞争法分析中的创新考量”,关注将创新作为一种贯穿于竞争法分析框架的工具的表现形式及其重要性。本书第二部分题为“创新与管制:竞争法与竞争政策面临的挑战”,在探讨竞争法分析与那些试图去建构、引导与促进技术创新而采取的管制措施之间的关系方面,这部分对本书第*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补充。第三部分题为“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让创新发挥作用?”,重点关注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此背景下考虑创新相关论点。第四部分题为“平台经济:十字路口的创新与竞争法?”,侧重于数字平台作为一个竞争法问题被提出所带来的挑战。本书不同章节旨在概述目前适用的各种竞争法与创新分析方法,希望能够激发关于如何在这方面调整或改进法律框架的辩论。
前 言
在当今社会,创新已成为经济决策的关键驱动力。在试图塑造创新型市场环境时,竞争法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作用。从多个角度与学科去探讨该主题,本书各章节以不同的方式关注了竞争法与创新之间复杂而多变的关系。
本书第*部分题为“竞争法分析中的创新考量”,关注创新作为一种贯穿于竞争法分析框架的工具的表现形式及其重要性。该部分包含四章,探讨现行竞争法分析框架在多大程度上考虑了创新。Pieter Van Cleynenbreugel所撰写的第*章表明,创新出现在竞争法分析的不同阶段。在竞争法分析中对创新已经进行了考量,分析中将其作为外生因素或者作为内生因素。因此,作者呼吁将竞争法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区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更好地构建与理解相关的学术争论。第*部分的后续章节则涉及在竞争法分析的特定子类型中如何体现创新问题。在合并方面,John Kwoka撰写的第二章成功地表明,在制药行业合并的背景下,创新性商业实践以及研发投资的范围已经缩小。该章认为,现行合并控制分析框架并未充分考虑创新。因此,作者呼吁在这方面更加明确地关注创新。在第三章,Francisco Marcos强调了拥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在积极创新以及避免创新之间所面临的固有紧张关系。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领域,目前的竞争法分析框架并不必然会采纳促进创新的主张。因此,作者呼吁将动态效率作为分析企业行为的参数之一。在第四章,Juha Vesala认为,从反垄断执法部门考虑的某些损害理论来看,似乎已经将排他性行为之外企业实施的对其他企业创新机会的剥夺,视为一种反竞争行为。鉴于在这种情况下难以清楚明确地确定损害,作者提醒这方面需要保持谨慎。因此,他建议,为了避免不当影响那些整体上促进创新和消费者福利的做法,执法者的评估框架必须尽可能建立在相关行为对创新的反竞争影响之上,并且要确认不存在获得补偿性或促进竞争的利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或者不太可能产生超过反竞争效果的促进竞争的利益。作者认为,只有这种程度的评估要求,才能让处理滥用行为的竞争法框架可以更好地整合创新方面的主张。
本书第二部分题为“创新与管制:竞争法与竞争政策面临的挑战”,在探讨竞争法分析与那些试图去建构、引导与促进技术创新而采取的管制措施之间的关系方面,这部分对本书第*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实际上,创新不仅与市场有关,而且成为特定管制手段的对象。正如第二部分所表明的那样,对创新的管制给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带来新的挑战。在新经济领域,数据与数据保护方面的管制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第五章中,Nicolo Zingales探讨了数据保护相关的监管措施与竞争法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Zingales主要关注欧盟层面的监管举措,其表明两套监管框架都没有以足够协调的方式运作,如果协调运作,则可以避免在这方面对于法律与创新存在不同的方法。因此,他提出了机构间协调机制,以更好地简化这两类监管的适用与执行。在医疗保健服务行业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其中创新往往也受到显著的管制。正如Claudia Seitz在第六章所表明的那样,对医疗保健行业的监管措施与竞争法的关系,也应该予以关注并推进其改善。在第七章,Shuya Hayashi及其合作者表明,在人工智能管制领域,类似问题也可能需要更明确的关注。在该领域,数据的使用是企业创新的必要条件。他们呼吁建立一套更能反映竞争法关切的数据可迁移性以及标准化的监管框架,作者认为需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政策以及该领域的拟议监管措施,纳入既有的反垄断法框架。
本书前两部分的不同章节在更抽象的层面上得出初步结论,目前创新问题在反垄断分析框架内尚未被完全和直接地考虑。缺乏直接考虑的部分原因可能是,作为一种普遍适用概念的创新,其各种类型的定义都难以掌握。因此,本书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了两类更具体的情境,其中与创新相关的论点突出体现在:首先是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交叉领域;其次是竞争法在数字平台领域的应用。尽管现阶段许多问题都悬而未决,但近年这两个主题的重要性日益明显。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内容涉及这些问题,并且提供了一些初步的答案。
第三部分题为“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让创新发挥作用?”,重点关注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此背景下考虑创新相关论点。一方面,知识产权法旨在保护创新性实践的成果;另一方面,竞争法旨在保证市场继续促进和刺激创新。不言而喻,两个法律领域之间的对抗,使得创新在竞争法分析中的作用成为可能。第三部分包含四章内容,涉及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棘手的关系问题。在第八章,Bj rn Lundqvist探讨了联合研发协议及其在竞争法下的处理问题。反垄断执法部门往往关注对这类协议的事后评估,作者则强调了向前看的方法,即重点关注两家公司在研发方面合作将会发生的情况。在第九章,Severin Frank和Wolfgang Kerber从经济学角度关注了专利和解协议及其对反垄断分析的影响。基于现行分析框架存在若干缺陷,作者提出了微调专利法和反垄断分析方法的建议。在同一领域,Viktoria Robertson和Marco Botta在第十章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及其相关的竞争法难题。为保证依赖专利技术的新产品的安全性,标准必要专利的使用是必要的,但这也限制了创新性技术与功能出现的可能性,当专利持有人对潜在或善意被许可人提起诉讼时更是如此。两位作者专注美国和欧盟的相关诉讼,认为适用于大西洋两岸的测试形成了不同的方法。作者并没有呼吁适用一种完全简化的测试,而是研究了通过竞争法去规范标准必要专利的若干方法。本部分的*后一章,第十一章,涉及反垄断法中滥用权利这一更普遍的问题。实施不同的创新与保护机制,可能因此会刺激那些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权利行为发生。在前几章的背景下,Mariateresa Maggiolino和Maria Lillà Montagnani分析了法律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预防和避免反竞争性的权利滥用行为。
本书的第四部分侧重于数字平台作为一个竞争法问题被提出所带来的挑战。第四部分题为“平台经济:十字路口的创新与竞争法?”,包含三章内容。在第十二章,Daniel Zimmer对竞争法是否准备好应对平台经济的挑战,进行了一般性的分析。基于他在德国垄断委员会的工作及其参与编写的报告,Zimmer提供了一套策略,使竞争法能够更好地应对数字平台的挑战。在第十三章,Petri Kuoppamki专注于双边数字平台环境中的搭售行为。Kuoppam ki研究了从竞争法的角度看,数字平台搭售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有问题的。鉴于在确立竞争法的违法行为方面存在的困难,作者还梳理了在当前法律框架内的可能性。第十四章,Simonetta Vezzoso讨论了在线平台参与的另一种因创新而出现的潜在反竞争现象:即所谓的在线平价条款,这类条款禁止酒店针对直接在其网站上预订而非通过平台中介(如booking.com)预定的客户,收取更低的价格。Vezzoso剖析了不同国家竞争执法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分析了竞争法执法在此背景下的可能性与局限性。
本书不同章节旨在概述目前适用的各种竞争法与创新分析方法,希望能够激发关于如何在这方面调整或改进法律框架的辩论。针对本书准备阶段所提供的帮助,我们要感谢比利时列日大学的研究助理Audrey Zians女士,Nathalie-Defossé女士以及Brieuc Geuzaine先生所给予的大力支持,他们反复阅读了所有章节并确保了脚注的一致性。我们非常感谢他们在本书*后阶段的支持与热情帮助。
Paul Nihoul Pieter Van Cleynenbreugel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法分析中的创新考量
第一章 竞争法分析中的创新:理解当下的学术与政策争议
[比利时]Pieter Van Cleynenbreugel 著 韩 伟 译
第二章 并购对创新的影响:经济学框架与实证证据
[美]John Kwoka 著 高雅洁 译
第三章 市场中拥有支配地位企业的创新:做与不做都糟糕?
[西班牙]Francisco Mracos 著 剌 森 译
第四章 保护创新免受不公平行为的损害
[芬兰]Juha Vesala 著 谭 袁 译
第二部分 创新与管制:竞争法与
竞争政策面临的挑战
第五章 欧盟竞争法中的数据保护考量:创新的渠道或束缚?
[英]Nicolo Zingales 著 郝俊淇 译
第六章 医疗卫生体制与竞争:欧盟医疗卫生行业竞争法适用的挑战和局限
[瑞士]Claudia Seitz 著 李慧敏 译
第七章 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
[日]Shuya Hayashi,Kunlin Wu,Benjawan Tangsatapornpan 著
王威驷 译
第三部分 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让创新发挥作用?
第八章 竞争法下的共同研发合作
[瑞典]Bjrn Lundqvist 著 龙 睿 译
第九章 医药行业的专利和解:我们可以从经济分析中学到什么?
[德]Jonas Severin Frank,Wolfgang Kerber 著
周 围 蒋胜男 译
第十章 诉诸司法构成滥用市场力量?
——美国反垄断法和欧盟竞争法视域下的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
[奥地利]Viktoria HSE Robertson,Marco Botta 著
杨莉萍 译
第十一章 欧盟竞争法视域下的权利滥用及其超越
[意]Mariateresa Maggiolino,Maria Lillà Montagnani 著
袁 波 译
第四部分 平台经济:十字路口的创新与竞争法?
第十二章 数字经济:对竞争政策的一个挑战?
[德]Daniel Zimmer 著 周万里 译
第十三章 搭售与双边数字平台
[芬兰]Petri Kuoppamki 著 张素伦 黄楚丞 译
第十四章 网络平台、同价协议和“搭便车”辩护
[意]Simonetta Vezzoso 著 叶 明 杨心雨 译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