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2年(1933)《昌黎县志》,铅印本,12卷,至今81年。由于历时较长,原书存世数量寥寥,许多史料内容无法为世人所知。而且,由于古文枯涩难懂,繁体字不易辨认,使原县志的文化元素无法广泛传承。《民国昌黎县志校注》对原书进行标点、注释,由繁体、竖排变为简体、横排,通俗易懂,科学规范,为校注版本。对于弘扬灿烂文化,追寻时代梦想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前言
校注凡例
昌黎县志卷首
旧志序
凡例
按河北省政府征集县志料门类编纂大纲
续修昌黎县志目录
昌黎县志卷一
疆域志
昌黎县志卷二
地理志上
昌黎县志卷三
地理志下
昌黎县志卷四
气候志
户口志
物产志
实业志
行政志
昌黎县志卷五
教育志
金融志
风土志
昌黎县志卷六
人物志上
昌黎县志卷七
人物志中
昌黎县志卷八
人物志下
昌黎县志卷九
人物志列女上
昌黎县志卷十
人物志列女中
昌黎县志卷十一
人物志列女下
昌黎县志卷十二
艺术志
金石志
故事志
外侨志
昌黎县志卷末
跋
附记
一览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