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契约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在不完全劳资契约的框架下,劳资双方谈判能力的非均衡配置引发了非对称的剩余权利结构,并带来了契约收益分配的不均衡。《基于第三方实施的劳资契约剩余分配问题研究》从不完全劳资契约入手,主要关注不完全劳资契约框架下谈判能力的配置对劳资双方剩余权益分配的作用机制,并从市场和制度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劳资双方谈判能力配置的因素,重点强调了第三方的制度安排在实现契约剩余权益均衡分配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强化不完全劳资契约第三方实施的视角对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伴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成为社会主义新时代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建设的新的发展理念。共享意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建共享,要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共同参与价值形成过程。但是从分配结果来看,劳动者未能充分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我国的劳资关系一直处于失衡状态,劳资双方的关系依然较为紧张。
劳资契约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不完全劳资契约的框架下,契约被预留了许多未被清楚界定其归属的剩余权利,对剩余权利的占有必然带来剩余收益。剩余权利占有的多寡主要取决于劳资双方谈判能力的高低,我国劳资双方之间非均衡的谈判能力配置进一步引发了劳资双方非对称的权利结构,在资强劳弱的谈判能力配置下,非对称的权利结构最终导致契约剩余分配的不均衡,引发了劳资利益冲突。市场力量和制度环境共同影响谈判能力的高低,在市场力量不可逆的条件下,要提高劳动者的谈判能力,保证契约剩余权利和契约剩余分配的均衡,关键是要改善制度环境,重点是要强化不完全劳资契约的第三方实施。基于此,本书从不完全劳资契约人手,在全面论述不完全劳资契约理论的基础上,从契约角度解释了劳资关系失衡的原因,重点分析了谈判能力及其对不完全劳资契约剩余权利配置的作用机制,把增强劳动者谈判能力、提高不完全劳资契约实施效率的基点放到契约的第三方实施上来,从契约的视角为缓和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和谐均衡的劳资关系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孙慧文,经济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收入分配及相关问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各1项,参与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在《改革》《中央财经大学学报》《现代财经》《社会科学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研究成果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一等奖、河南省经济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新乡市优秀专家”等称号。
段红伟,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曾获得“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新乡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理论基础
第一节 制度、契约与产权
第二节 契约与劳资契约
第三节 劳动关系理论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劳资关系的失衡及其契约解释
第一节 非均衡的劳资关系
第二节 劳资关系失衡的契约解释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不完全劳资契约与契约剩余
第一节 不完全劳资契约的成因
第二节 不完全劳资契约条件下的契约剩余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基于谈判能力配置的非对称权利结构
第一节 劳资双方的谈判能力及其影响因素
第二节 谈判能力对契约剩余分配的影响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劳资契约的自我实施及其效率风险
第一节 劳资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
第二节 不完全劳资契约自我实施的效率缺失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劳资契约的第三方实施与效率优化
第一节 不完全劳资契约的第三方实施
第二节 劳资契约剩余分配的第三方实施路径
本章小结
第八章 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其他路径
第一节 纠正制度的资本偏好
第二节 完善各项劳动关系调整制度
第三节 弱化劳资契约的不完全程度
第四节 加快推动劳资合作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