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论述从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化和类型化的既有方法入手,指出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存在体系危机;而历史上工业品设计保护制度的变迁和域外经验则说明其早已具备不同于其他知识产权客体的独立性;其和作品属性相异,和专利保护目的不同。在有关国际协调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工业品设计保护的独立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独立保护工业品设计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具有实践上的可行性,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应获得独立保护。 本书适合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适读人群 :知识产权研究及实务工作者
本书的研究目的就是要证成工业品设计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独立性,通过论证这一观点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我国工业品设计创新能力始终不足,仿制、抄袭比较严重的制度原因何在;其二,工业品设计上往往存在多重保护现象,版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同在,这作为实践手段并无可厚非。但是从理论上而言,各种专有权在保护工业品设计时各自的边界何在、“重叠保护”的基础是什么,始终是个含混不清的问题;其三,工业品外观设计单独立法需要理论前提,即只有当设计权是项独立的知识产权才谈得上单独进行立法。
朱楠,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英国埃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Essex)信息技术、传媒及电子商务法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目前任职于上海政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目录
导言
第一章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的体系危机
第一节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之阙如
第二节保护范围的不当扩张——以著作权保护工业品设计
第三节专利模式导致的创新不足
小结
第二章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的域外经验
第一节英国工业品设计保护的变迁及评价
第二节欧盟的设计保护协调之路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美国保护模式之演进和批判
小结
第三章工业品设计权利客体之独立性
第一节工业品设计权和著作权的界分
第二节工业品设计与《专利法》保护的独立性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的商业标识保护
小结
第四章外观设计国际协调对独立保护的影响
第一节《海牙协定》概况
第二节加入《海牙协定》对我国《专利法》的影响
第三节创作字体外观设计保护的国际趋势
小结
第五章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之模式与规制
第一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认知体系
第二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体系价值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制度构想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