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下的游戏江湖:网络游戏行业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及解析/得伟君尚TMT行业法律研究丛书
定 价:72 元
丛书名:得伟君尚TMT行业法律研究丛书
- 作者:万方,余凯 著
- 出版时间:2020/7/1
- ISBN:9787307213807
- 出 版 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3.405
- 页码:304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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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下的游戏江湖:网络游戏行业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及解析/得伟君尚TMT行业法律研究丛书》以游戏行业为切入点,根据游戏本身的属性和行业运作规律来分析、总结、提炼行业内常见纠纷的裁判意见,形成通俗易懂的“游戏码”,并将《法槌下的游戏江湖:网络游戏行业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及解析/得伟君尚TMT行业法律研究丛书》分为网络游戏行业知识产权争议与网络游戏行业公司治理运营争议上下两篇。这种编写方式大的好处就是以游戏从业者的语言来通俗地阐述游戏行业的法律纠纷,因此,《法槌下的游戏江湖:网络游戏行业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及解析/得伟君尚TMT行业法律研究丛书》不仅适用于游戏行业的法律从业者,更适用于游戏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
万方, 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中世律所联盟TMT行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余凯,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篇 网络游戏行业知识产权争议篇
第一章 游戏画面类案例裁判要旨及解析
【游戏码01】游戏界面主张美术作品予以保护的,其独创性仅要求最低限度的审美意义
【游戏码02】手机游戏因屏幕空间、玩家操作习惯所限,其设置的按钮布局属于有限表达
【游戏码03】游戏登录画面的独特装饰风格能区分服务来源时属于特有装潢
【游戏码04】游戏运行画面属于向玩家展示的游戏内容.不属于商品装潢
【游戏码05】游戏界面的内容选择编排因受功能和屏幕限制缺乏独创性,不属汇编作品
【游戏码06】动作角色扮演类游戏运行的动态画面整体可构成类电影作品
第二章 游戏名称类案例裁判要旨及解析
【游戏码07】仅游戏名称的大部分文字相同,不足以导致混淆的不构成商标侵权
【游戏码08】商标是一类游戏通用名称的,不能禁止他人对该名称文字含义的正当使用
【游戏码09】约定俗成的游戏名称,能够识别特定商品来源的不构成正当使用
【游戏码10】被控侵权人应当就其通用名称抗辩予以举证,举证不能的不予支持
【游戏码11】知名游戏名称可识别游戏来源且未注册商标的,属于知名服务特有名称
【游戏码12】设备终端差异,不影响提供手游与网游属于类似服务的判断
【游戏码13】单机游戏并非网络游戏,与提供在线游戏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
第三章 游戏角色类案例裁判要旨及解析
【游戏码14】将他人美术作品作为网络游戏角色,属于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之行为
【游戏码15】角色形象与饰演者有一一对应关系的,该形象属于肖像权保护范畴
【游戏码16】商品化权并非法定权,现行法律限于在商标法在先权利的范畴内讨论
【游戏码17】虚拟游戏角色属于虚拟财产,不具备法律人格不享有名誉权
第四章 游戏音乐类案例裁判要旨及解析
【游戏码18】在游戏中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未署名的,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下篇 网络游戏行业公司治理运营争议篇
附录 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