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就是一个各方利益的交织的场域,任何主体参与诉讼程序都是为一定的利益。作为国家代表者的法院,即有国家层面的公益目的,亦有其作为公共机构这个主体的私益,对立的当事人则是为了各自的私益而进行诉讼。如何制定民事诉讼规则,实际上就是如何在程序中安排法院、对立当事人这三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与实体法上所规定的主体利益不同,不属实体利益的范畴,而是在诉讼程序中所特有的利益,即程序利益。如果在理论研究上有了程序利益的观念,那么就会始终关注诉讼主体及其行为,而非文本规则,从而使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研究成为关注主体的研究,关注人的研究,关注社会的研究。
出版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人大法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创办的第*所正规的新型高等法学教育机构,已走过60年历程。在国家教育部于2004年、2009年组织的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人大法学院均位列法学学科第*名。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社会影响力是该评估的重要指标。这一排名,既说明了人大法学院教师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也意味着人大法学院教师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与使命。
法学院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青年学者之间的竞争。人大法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良好学术品格的教师队伍,不仅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尊重资深老教授及中年教授,更要呵护、扶持和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学者的学术竞争力决定着人大法学院的未来。
以现有学科优势为基础,人大法学院未来10年的远景规划是: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平台,不断提高学科竞争力,构建合理的教师梯队,培养高级法律人才,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的法学学科。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人大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建设成为世界一*的学科。
在此背景下,本着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着眼于未来,为保证持续性发展,人大法学院特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一套开放式系列法学图书——《明德青年法学文库》。拟通过本文库的出版,达致以下目的:
第*,培养和发现一批青年法学才俊。本文库主要资助具有学术潜质并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人大法学院的青年学者均具有博士学位,毕业于一*法学院,其中大多数毕业于国外一*大学法学院,具有非常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潜质。
第二,促使青年学者尽快成才。青年学者有志于学术研究,但有时缺乏出版学术成果的平台。希望通过本文库,既给这些在学术界已有一定知名度的青年学者施加一定的学术研究压力,也使他们能够在学术研究方面尽快成长起来。
第三,与法律出版社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人大法学院坚实的人才梯队。法律出版社是目前国内法律出版行业的第*大社,学术品位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社会评价,图书设计和装帧美誉度高。通过强强合作,共同打造一套高水准的学术出版物,有助于推动我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
本文库由人大法学院负责组织,人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本着“高品位、高水准、出精品”的出版目的,纳入文库的图书必须是既能够代表作者的*高学术水准也能够代表人大法学院水准的个人独著。文库入选著作采申请制,由作者向人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出版申请,并提交著作的初稿,供学术委员会图书质量初步审查之用。人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书稿的初步审查主要针对书稿的体例和内容,确认其是否符合文库的学术定位。在初审的基础上,人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将拟纳入文库出版的书稿交相关专业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资深教授或外聘同行资深教授就书稿内容的学术水准进行再审查。人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审稿教授的意见,*终决定是否将书稿交付出版。
本文库为开放式系列法学图书,每年出版3~4本学术专著,不出版主编著作、教材、论文集、译著等。
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与法律出版社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文库即是这一良好合作关系的体现和进一步深度拓展。同时,人大法学院亦非常感谢法律出版社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感谢法律出版社对本文库的大力支持!
《明德青年法学文库》编委会
2010年9月10日
1973年生,山东省鄄城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先后求学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曾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0余年,自2008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出版《优先购买权制度研究》《论信任法院》等多部学术专著,发表论文近百篇。
目录
导论
一、为什么要研究程序利益
二、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求真与向善
三、民事诉讼程序的能与不能
第一章程序利益基础理论概说
第一节程序利益概念解析
一、利益范畴的常识性底蕴
二、利益范畴的哲学透视
三、程序利益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程序利益本质、功能及表现样式
一、程序利益的本质
二、程序利益的功能
三、程序利益的表现样式
第三节程序利益与相关概念的辨识
一、与程序价值的辨识
二、与程序权利的辨识
第二章程序利益的关系形态
第一节对抗形态
一、为什么需要对抗
二、对抗何以可能
三、对抗以何可能
四、公共利益规制
第二节合作形态
一、诉权能否制衡审判权
二、合作的两种面孔
三、当事人主导的合理性
第三章程序利益的配置
第一节程序利益配置的考量因素
一、诉讼程序的定位
二、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的对立统一
第二节公共利益的配置
一、公共利益的程序主义考量
二、法院的自利性与公共性
三、配置原则
第三节私人利益的配置
一、诉的利益
二、诉讼成本
三、配置原则
第四节公益诉讼中的公益与私益
一、两造失衡的现实性
二、法院的正当性立场
三、法院在公益诉讼中的能动中立
第四章程序利益的展开过程
第一节程序利益运行的基础:正当程序期望与程序选择
一、程序的正当期望
二、程序选择
第二节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利益转换
一、程序主体的利益导向
二、程序的交涉性
三、市场交换与公益规制
第三节纠纷解决的两种正义:当事人的正义与法院的正义
一、合意:当事人的正义
二、决定:法院的正义
三、合意与决定的混合
第五章个人主体性程序
第一节无视程序利益的社会现实
一、义利之辨
二、程序价值伦理与工具的双重维度反思
三、工具主义的司法现状
第二节程序利益与程序的个人主体性
一、个人—国家—个人:程序主体的否定之否定发展
二、程序利益:程序主体之根
三、法院的个人主体视角
四、无实体利益的程序当事人
第三节个人主体性程序的基本范式
一、个人主体性程序的四个要素
二、个人主体性程序的“公”与“定”
三、法院向个人主体的转变
四、相关机制的完善
余论:认真对待程序利益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