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年按公元纪年先后顺序编排,同年之内按月日先后排序。所记年月日以公历为准。民国以前各年亦标示中国历史纪年,民国期间标示中华民国纪年。
二、《中英文学交流系年(套装上下卷)》编年时间自公元1218年(宋宁宗嘉定十一年)成吉思汗西征引起欧洲诸国震撼始,至2009年英国著名汉学家大卫·霍克思去世止。每年史实内容前均标出该年中英文学与文化关系之重要事件,以起提纲挈领之效。同年之内按先中国后英国史实编排。
三、本系年编录内容包括:(1)中英双方早期文化交往史实;(2)中国文化(文学)在英国的流播与评价,英国文学在中国文化语境里的译介和重要评论;(3)英国作家笔下的中国题材及其中国形象,中国作家眼里的英国形象;(4)中英作家的交往,中国作家在英国、英国作家在中国的生活游历史实;(5)中英学术期刊、出版机构、学术团体、学术活动、教学研究机构、图书版权交易等有助于中英文学交流的成果;等等。
四、编年史实中首次出现的外国人名、外国作品均标注外文。为进一步解释说明相关文学交流史实,该书附有相关注释,以供读者研究参考。
五、《中英文学交流系年(套装上下卷)》所引资料,多出自原始或早期出版物,部分转引自相关著述,偶有不妥,均作校正。
一、为何要关注编年史的著述方式
我在《中外文学关系研究的七个历史维度》(未刊稿)。一文中,曾特别强调文学关系研究的史学特征,即用严谨的史学方法搜集整理材料,用学术史、思想史的眼光来解释这些材料,用历史哲学的方法来凸显这些材料的观念内涵。其中,我把编年史的史述方式看作是文学关系史著述的高级形态。其编写策略是,在立足于文献史料的基础上,力求达到史料学、学术史、思想史的三合一。
那么,中外文学关系为何要优先借鉴史学研究方法呢?
文学关系研究,在比较文学学科内部,属于影响研究范畴,因而不少著述在讨论相关交流现象时,多采用传播一影响研究方法。放送者、媒介者、接受者是必然关注的几个重要节点。也有些学者借鉴传播学方法,讨论文学交流问题。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传播学家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1902-1978)提出一个传播模式,这就是所谓的“拉斯韦尔公式”:谁(who)一说什么(what)一通过什么渠道(what channel)一对谁说(whom)一取得什么效果(what effect)。从传播要素上看,涉及传播者、讯息、媒介、接受者、效果等五要素。从分析研究对象看,涉及控制研究、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效果分析等。此公式显示了早期传播模式的典型特征,或多或少想当然认为传播者具有某种影响接受者的意图,因此把传播主要看作一种劝服性过程。这一模式假定传播活动是单向的和有意图的,任何讯息总是有效果的,但这无疑助长了过高估计传播(特别是大众传播)效果的倾向。
在文学关系研究领域中,采用这种传播模式大致上能够勾勒文学交流的信息传输轨迹,但问题是处于历史语境中的文学交互关系,远比这复杂得多。因而,这种传播学方法可以作为我们考虑具体问题的初始路径,进一步思考时要吸纳史学批评方法,以处理众多特殊而复杂的文学关系问题点,目的是使我们的研究对象充满生机,并提高这一研究过程的有效性。尤其是在当前学术研究有些浮躁、基础不稳、急功近利、为创新而趋新的情势下,方法论更是不容忽视的现实话题。这也是中外文学关系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并且需要进一步向前推进的时候,不能不提出的问题。
中外文学关系研究,是文学史而不是文学批评课题。文学史研究更注重史学品格。史学品格最起码要求概念明晰、论证严密,单纯依赖灵感与才气显然不够。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作为一个史学命题,要讨论特定时空下由历史、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诸多因素促成的人文风貌(交流情境),需要许多实证材料,不能想当然。文学关系史研究者,如果缺乏史学训练,加之如喜欢做各种新理论的引用与分析,就容易失之于虚。
文学关系编年史乃文学交流史的有机组成部分,顾名思义就是文学关系的编年历史,它要展示不同时代立体交叉而又流动的文学交流图景。文学关系编年史,类似法国年鉴学派主张的长时段研究。长时段研究不同于注重危机、突变和偶然事件的短时段研究(专题探讨),强调结构、群体无意识和缓慢的演进。研究一个时代的心态、经济结构或文学思潮,需要全史在胸,并有相对严整的可供操作和验证的理论设计。只有认真搜集与审慎处理各种文献史料,才能对现有理论框架质疑或修正,以期更符合关系史的实际状况,对目前文学关系研究的共同思路有所推进。学术前辈所确定的仪轨,奠定了各学科的研究基调;但这会使整个研究难以超越当事人的历史回忆,忘记了当事人的证言必须验证,容易偏听偏信。用某种理论解释文学关系史的复杂现象,本来就有很大的局限;用这种理论眼光编撰文学关系史,那弊端就更大了。
凡例
上卷
1218年(宋宁宗嘉定十一年)
1238年(宋理宗嘉熙二年)
1247年(宋理宗淳祐七年)
1253年(宋理宗宝祐元年)
1255年(宋理宗宝祐三年)
1266年(宋度宗咸淳二年)
1287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
1299年(元成宗大德三年)
1357年(元惠宗至正十七年)
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1492年(明孝宗弘治五年)
1497年(明孝宗弘治十年)
1506年(明武宗正德元年)
1508年(明武宗正德三年)
1551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年)
1555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
1558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
1573年(明神宗万历元年)
1576年(明神宗万历四年)
1577年(明神宗万历五年)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
1579年(明神宗万历七年)
1580年(明神宗万历八年)
1583年(明神宗万历十一年)
1586年(明神宗万历十四年)
1587年(明神宗万历十五年)
1588年(明神宗万历十六年)
1589年(明神宗万历十七年)
1591年(明神宗万历十九年)
1596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
1598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六年)
1599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
1600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
1601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九年)
1602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年)
1603年(明神宗万历三十一年)
1604年(明神宗万历三十二年)
1605年(明神宗万历三十三年)
1606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
1609年(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
1610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八年)
1613年(明神宗万历四十一年)
1614年(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
1615年(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
1617年(明神宗万历四十五年)
1620年(明神宗万历四十八年)
1621年(明熹宗天启元年)
1623年(明熹宗天启三年)
1625年(明熹宗天启五年)
1626年(明熹宗天启六年)
1637年(明思宗崇祯十年)
1638年(明思宗崇祯十一年)
1641年(明思宗崇祯十四年)
1651年(清世祖顺治八年)
1653年(清世祖顺治十年)
1944年(中华民国三十三年)
1945年(中华民国三十四年)
1946年(中华民国三十五年)
1947年(中华民国三十六年)
1948年(中华民国三十七年)
……
下卷
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代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