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类收入阶层为研究对象,以长期收入来进行住房消费可支付性的研究,为有效缓解当期住房消费支付能力与住房消费能力之间的矛盾和避免盲目采取“一刀切”式的住房调控政策,对优化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指导居民家庭的住房消费行为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本书共8章,包括:绪论;理论体系构建;不同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研究;类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研究;以及货币政策、房地产税政策、土地政策的选择与影响研究;结论。
住房是人们生活最基本的物质要素。满足人们基本的住房需求,一直是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无论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还是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人们基本的住房问题。然而,如何解决人们基本的住房问题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麦肯锡全球研究所在2014年就曾经指出,截至2013年,全球大约有3.3亿家庭存在住房消费可支付性问题(Woetzeletal,2014)。而在我国,由于近年来一些城市住房价格的不断上涨,居民家庭的住房消费可支付性被不断地削弱,要想满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其实为了缓解房价上涨引起的居民家庭住房问题,我国政府从2010年开始,就出台了一系列的以“鼓励住房消费需求、抑制住房投资投机需求”为核心的住房调控政策,虽然房价增长势头有所遏制,但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对于房价的上涨,有人把矛头指向了住房投资、投机行为,以及政府的调控政策失灵。本书重新思考其源头问题——即合理、有效且准确地测度居民家庭的住房消费可支付性以及准确评价与提高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有关的调控政策。
本书首先界定了类收入阶层、住房消费和可支付性住房的基本内涵,并系统地梳理了住房消费可支付性的相关理论,包括住房适度消费理论、住房梯度消费、住房过滤理论和住房效用理论。为本书接下来住房支付能力模型构建、分类以及提升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政策的模拟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书详细阐述了住房支付能力模型中的比率法和剩余收入法,比较了比率法和剩余收入法的优缺点,并以《中国统计年鉴》中的阶层划分,即最低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中等偏下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中高收入阶层、高收入阶层和最高收入阶层为研究对象,运用剩余收入法衡量了我国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支付能力,并且分析了不同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的发展变化趋势。
基于住房消费的长期性特征,构建了当期一长期住房支付能力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把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划分为四种组合,即具有完全住房支付能力、具有不完全的住房支付能力I、具有不完全的住房支付能力Ⅱ和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并分别以《中国统计年鉴》划分的不同收入阶层和类收入阶层为研究对象,进行了住房支付能力实证研究。
为提高类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本书首先选择与提升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最为密切的货币政策进行模拟研究,以35个大中城市为研究对象,并进行了以地理、行政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分类,最后,以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对35个大中城市从整体、分类以及个体角度分别进行了模拟研究,为城市实施货币调控政策提供实践指导。
当前我国正在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房地产税是否能够有效降低房价,提高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是本书的另一政策关注。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代表了房地产税征收的两种思路,本书也以35个大中城市的住房价格销售指数月度面板数据,运用HCW法模拟了房产税对上海和重庆房价的影响并评价了房产税政策有效性,为房地产税实施以提高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提供参考借鉴。
地价与房价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土地政策如何影响房价,进而影响住房消费可支付性。本书同样以35个大中城市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了地理和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上的分类,最后,以35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运用面板数据方法,从整体、分类和个体视角分别进行了模拟研究,为城市实施差异化的土地调控政策提供了实践参考。
姜永生,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房地产经济与管理、住房消费与住房政策评价、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主持项目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山东高校科研项目1项;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1项;山东建筑大学博士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发改委、山东省住建厅等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SSCI一篇,CSSCI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