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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自由的实现——英美政治哲学视野下的《法哲学原理》
无论是早年有关宗教的著作,还是对于其精神哲学体系的构建,黑格尔始终都在为现代社会的建立寻求新的理论基础。虽然他的政治思想从早年到晚期发生了很大变化,自由却始终是他关注的焦点。自《法哲学原理》出版以来,黑格尔不断遭受学者的诟病,其思想“存在即合理”成了黑格尔为普鲁士政权辩护的依据,而他本人也被视为保守主义的代表。 20世纪70年代,随着佩尔津斯基(Z.A.Pelczynski)对黑格尔著作的重新解释,学界才逐渐发掘黑格尔政治哲学中的积极部分。20世纪90年代,艾伦?伍德以“自由”重构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以来,黑格尔在现代政治哲学的地位日益加重,其自由观既不同于古典自由主义,亦不同于罗尔斯式的新自由主义,而是介于其中的新型自由主义。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里的自由观不仅为当代政治哲学的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提供理论上的解决资源,同时也为霍耐特的正义论提供了理论资源。本书将以个人概念的分析为基础,以“个人自由”为目标重构《法哲学原理》。这一研究不仅有助于拓宽西方政治哲学的“自由”、“正义”等基本概念的理论视域,同时也将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建立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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