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针对法学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着重阐述了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等。
自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以来,我国的改革深入到了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甚至政治的方方面面,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教育自然身临其中,沐浴了改革的春风,也享受了改革的红利。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从2012年起全面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属于国家战略计划,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中国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中国司法人才培养质量。
2012年底,湖南大学法学院入选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国共58所)。2013年在法学本科专业全面开始实施该计划。湖南大学的法学教育肇始于清末法制变革时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湖南大学法学教育也逐步成长壮大,至今已经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同样,湖南大学的法学教育与全国其他高校一样,还存在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等问题,因此,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目前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切实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我们既要从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基本思路等方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也要从课程体系、课程要求、具体规范等方面完善各项制度。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从自身所从事的教学工作、自己所开展的科学研究等实际情况出发,对如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思考,形成了这本研究成果。按照先后顺序,具体作者如下:协调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改革(屈茂辉)、对中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检讨与反思(黎四奇及李津)、用“新发展理念”助推湖南大学法科人才培养改革(聂资鲁)、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视域下的法学教育改革(肖海军)、法学教育改革中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蔡唱)、开放与共享理念下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宋槿篱)、新发展理念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刍议(朴成姬)、慕课时代下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瓶颈及其应对(曹薇薇及王钰蕾)、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屈茂辉及陈锦红)、法学新兴学科课程纳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思考(唐双娥)、新发展理念下法学本科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彭辅顺)、论卓越法律人才的素养和能力(张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张靖)、论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法学教育模式(郭哲)、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的探讨(黎四奇及谢露)、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学生能力培养问题研究(李小明)、论法理学教学的艺术化改造与提升(蒋海松)、“法律史学”本科教学的体会与思考(肖洪泳)、《民事诉讼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契合探究(陈锦红)等。
湖南大学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目标是建成一流大学,当然是高水平大学。依照这一目标,本书的书名顺理成章定为“高水平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不过,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文中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诸君指正。
第一章
高水平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理论框架
1. 协调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改革
2. 对中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检讨与反思
3. 用“新发展理念”助推湖南大学法科人才培养改革
4. 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视域下的法学教育改革
5. 法学教育改革中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
6. 开放与共享理念下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
7. 新发展理念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刍议
8. 慕课时代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瓶颈及其应对
第二章
高水平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与模式
1. 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2. 法学新兴学科课程纳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思考
3. 新发展理念下法学本科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4. 论卓越法律人才的素养和能力
5.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
6. 论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法学教育模式
第三章
高水平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学生能力提升
1. 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的探讨
2. 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学生能力培养问题研究
第四章
高水平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课程建设
1. 论法理学教学的艺术化改造与提升
2. “法律史学”本科教学的体会与思考
3. 《民事诉讼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契合探究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