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共分为12章,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规划与设计、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是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 2015] 770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 009-2012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 009-2012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12章,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规划与设计、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建筑规划与设计”“施工管理”两类评价指标。
3.调整各指标体系指标权重,并设置每类指标评分项最低得分值为40分。
4.一星级绿色建筑总得分值为50分。
5.明确加分项条文,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
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明确相关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 建筑规划与设计
5 节地与室外环境
5.1 控制项
5.2 评分项
6 节能与能源利用
6.1 控制项
6.2 评分项
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1 控制项
7.2 评分项
8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1 控制项
8.2 评分项
9 室内环境质量
9.1 控制项
9.2 评分项
10 施工管理
10.1 控制项
10.2 评分项
11 运营管理
11.1 控制项
11.2 评分项
12 提高与创新
12.1 性能提高
12.2 创新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