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商业贿赂犯罪问题研究》根据对大量国内外案件材料的梳理,向人们展现了跨国商业贿赂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活动的发展态势和特点,以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这一全球性恶瘤的蔓延情况尤其是与中国商业活动相关的腐败现状进行了诊断,从而为相关方案和措施的设计与摸索提供了分析素材和事实依据。作者没有满足于关于刑事政策和刑法规制的评述,努力就治理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国际合作问题以及企业合规建设问题进行探索,提出建立多层次和多方位的并将预防、调查、惩治相结合的国际合作思路,同时,作者以其研究成果告诉人们,企业合规建设与相关计划的实施不仅是预防跨国商业贿赂的基本治理策略,而且也应当成为甄别与认定公司、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责任的参考因素与衡量尺度,这种合规建设及相关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削弱和抵消跨国商业贿赂活动的隐秘性及其内在动因。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呈现持续高涨态势,对国际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危害日益严重。从1977年美国出台《反海外腐败法》(简称FCPA)至今,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问题一直是发达国家的一项重要国际法律议题,但我国学界却鲜有参与。直至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从立法层面与国际立法接轨,相关研究才真正兴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跨国商业贿赂治理问题并非是我国本土经济文化的产物,而是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反腐败国际法制进程的“舶来品”,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与继受性。近年来,随着跨国商业贿赂案件被接连曝光,现有法制已无法满足国内强力反腐与参与全球治理之要求,这种消极应对局面逐渐受到挑战。
除导论外,本书共分五章,立足于中国当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多发、高发和刑事应对不足的现状,按照从犯罪现象到问题本质、从刑事政策到具体规定、从外部规制到内部合规、从国内治理到国际合作的逻辑思路展开论述。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书主要围绕狭义概念范畴下的“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展开论述。为了准确把握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在我国的发展态势,本书以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介所披露案件中的83个案例为样本,分别对外资主体在中国的商业贿赂犯罪、中资主体在域外的商业贿赂犯罪之总体形势与基本特征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笔者认为:我国已成为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重灾区,不仅造成了对内引资和对外投资环境的恶化,更对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国际形象等方面带来了恶劣影响。中国刑事法律体系对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存在的缺位与偏差,主要表现为:刑事政策厉而不严、刑事规制粗疏不力、企业合规缺位松懈和国际合作成效不高。围绕以上突出问题寻求治理窘境突破之路,是贯穿本书的一条主线。
刑事政策对反腐败斗争的立法、司法乃至执行都起到了导向作用,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同样离不开刑事政策的指导。美英两国在刑事政策与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方面体现出了较好的融合:美国创造性地出台的FCPA蕴含着美国实用主义法哲学;《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则体现了刑事政策的预防性视野。整体而言,域外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呈现“以惩为主,犯罪网趋严”与“以防为导,刑罚网趋宽”的趋向。这对我国重构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不无启发:域外“轻轻重重”刑事政策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非完全不同,而是存在相通之处,应当把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紧建立机构统一、权力集中的跨国商业贿赂新型监管体系,在积极治理主义理念下确立“以严为主、当宽则宽、预防先导、惩防并重”的中国特色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
对跨国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刑事规制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主要法治手段。在宏观层面,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模式主要为以美国为代表的集中立法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立法模式,两种立法模式各有优劣。
赵卿,女,1980年6月出生,江苏徐州人,现任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社会工作者。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才、江苏省检察研究理论人才、第三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
近年来,在《法学》《刑法论丛》《江西社会科学》《治理研究》《人民检察》《青少年犯罪问题》《刑事司法指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编著5部。
序
前言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五、创新之处
第一章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及其发展态势
第一节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概念与特征
一、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商业贿赂犯罪
二、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
三、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发展态势
一、外资主体在中国的商业贿赂犯罪
二、中资主体在域外的商业贿赂犯罪
三、跨国商业贿赂犯罪造成的危害
第三节 我国跨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方面的问题
一、刑事政策厉而不严
二、刑事规制粗疏不力
三、企业合规缺位松懈
四、国际合作成效不高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的考察与选择
第一节 反腐败国际共识对刑事政策的指引
第二节 刑事政策与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的结合
一、《关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开创性意义
二、《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的预防性视野
第三节 域外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的取向
一、以惩为主,犯罪网趋严
二、以防为导,刑罚网趋宽
三、域外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的启示
第四节 我国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的选择
一、厘清中外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的关系
二、树立服务改革发展与反腐大局的战略思维
三、确立中国特色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规制的比较与完善
第一节 刑事规制的宏观比较
一、立法模式
二、罪名体系
第二节 刑事规制的微观分析
一、构成要件
二、抗辩事由
三、法律制裁
第三节 我国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刑事规制的完善
一、立法完善的宏观思考
二、立法完善的微观建言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企业合规助力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实践与构建
第一节 企业合规的缘起与界定
一、公司治理视野下企业合规的提出
二、企业合规的界定及相关概念辨析
三、企业合规的领域扩展
第二节 企业合规与刑事责任
一、企业合规的刑事制度定位
二、企业合规纳入刑事规制的立法实践
三、企业合规纳入刑事规制的司法实践
第三节 企业合规纳入我国刑事法的设想
一、我国目前相关实践与国际协同
二、企业合规与我国刑事法律实践的互动设想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国际合作的问题与对策
第一节 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国际合作的基本问题
一、国际合作的分类与内容
二、国际合作的宗旨与原则
三、国际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跨国商业贿赂案件司法管辖的冲突与协调
一、司法管辖的冲突
二、司法管辖的协调
第三节 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国际合作效度的分析
一、促进国际合作有效性的机构要求
二、促进国际合作有效性的途径要求
三、促进国际合作有效性的措施要求
第四节 关于加强我国反跨国商业贿赂犯罪国际合作工作的建议
一、注重司法管辖冲突的协调并对《刑法》第7条做适当调整
二、科学界定国家监察委国际反腐败合作的职能
三、充分利用各种国际合作渠道尤其是非正式途径
四、加强跨国商业贿赂案件的情报交流与共享
五、加强跨国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合作
六、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追回违法所得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