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宪机制是关于宪法解释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它直接影响着宪法的运行方式和实施效果。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释宪机制的完善是社会制度革新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书首先通过分析我国转型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社会转型与制度革新的关系,探讨社会转型对释宪机制提出的各种挑战,剖析我国现行释宪机制存在的弊端,并进一步论证完善释宪机制对于宪法发展的意义,以及完善释宪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对社会转型期完善我国释宪机制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释宪机制是关于宪法解释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它直接影响着宪法的运行方式和实施效果,在国家和社会制度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穗积陈重曾说:“法律既为社会力,则社会变迁,法现象不能不与之俱变。”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制度或体制的变异和创新,为使我国释宪机制与转型社会的实际相适应,要求对释宪机制进行适当完善。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期,释宪机制的完善是社会制度革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社会转型成功的关键,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学科性质而言,转型期释宪机制问题归属于法学学科,但严格来说,它是社会学与法学的交叉性研究,更准确地说,是社会学与宪法学的交叉研究,目前对该问题进行专门性研究还鲜有人涉及。国外一般不存在社会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问题,这是因为诸如德国和美国等国家都采取常态释宪机制,由司法机关或具有司法性质的其他专门机关解释宪法,这些机关可以随着社会变迁,运用灵活的宪法解释方法来化解因社会转型而引起的社会变迁对宪法解释提出的挑战。而在我国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目前实行的是非常态化的释宪机制,社会转型对现行释宪机制提出了较为严重的挑战,完善现行释宪机制,构建适应转型期社会需要的释宪机制,已成为学界的一种共识。国内已经有不少学者从社会学或经济学角度对社会转型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一些宪法学者对宪法解释机制问题做了初步而有益的探讨。不过,由于从社会学角度来研究释宪机制问题的人极为鲜见,有关转型社会释宪机制的研究成果也尚付阙如。就此而论,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局限性:①对社会转型期释宪机制特殊性的认识关注度不够,以致在研究释宪机制问题时仅仅停留在常规社会形态下进行思考,由此导致了研究视野过窄和研究内容针对性不强。②虽有人对转型期的制度变迁有所研究,但由于对释宪机制对于促进社会转型成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对社会转型与释宪机制之间的关系缺乏专门和深入的研究。③有少数学者虽然对释宪机制进行了研究,但未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分析现行释宪机制存在的问题,尤其对转型社会释宪机制与常规社会释宪机制的差异缺乏研究,导致对完善现行释宪机制探讨的建设性不强。
为了构建适应转型时期社会需要的合理的释宪机制,首先需要透彻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基本特征,厘清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的关系,洞察转型社会对释宪机制提出的不同于常规社会的特殊要求,明了我国现行释宪机制的弊端和完善现行释宪机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以便为完善转型期释宪机制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基础。为此,本书采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结合社会学研究方法及其研究成果和宪法学自身的研究范畴与方法,并通过对我国社会转型期现实状况的实证研究,分析转型期社会的基本特征及其制度变迁,通过对社会学相关理论和“回应型法”理论的分析,从理论上论证完善释宪机制的可行性,为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构想提供理论支撑,同时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宪法解释制度进行规范分析,剖析其优势与不足之处,为弥补其缺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从社会转型视角分析论证我国释宪机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通过对转型期社会特征的剖析,在比较转型社会与常规社会对释宪机制不同需要的基础上,论述社会转型与释宪机制之间的密切联系,能够丰富和发展社会转型的理论内涵。现行释宪机制理论曾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深入,这种理论已经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亟待加以改进和完善。本书结合转型期社会的特征,论述转型期释宪机制的事实依据和理论基础以及相关制度,对于完善现行释宪机制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从实际应用价值来看,首先,从法社会学视角深入研究转型期社会特征,有利于在社会发生剧烈变动的情况下认清形势,避免盲目性,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和有的放矢地提出符合转型社会实际需要的释宪机制。其次,构建适应社会转型期需要的释宪机制,有利于丰富和完善现行宪法解释制度,消除因制度缺陷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困扰和阻力,进而促进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的和谐。再次,有利于化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现实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对保障我国社会转型的成功发挥重要作用。最后,对释宪机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完善建议,有利于弥补现行释宪机制的缺陷,对于我国改进和发展现行宪法解释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价值。
刘国,男,1968出生,四川渠县人,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宪法学和法解释学研究,兼涉法哲学、法社会学领域。出版专著《宪法解释方法的变革》、《法治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译著《宪法解释:文本含义,原初意图与司法审查》(合译)。在《环球法律评论》、《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科研论文四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和省部级课题十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六次。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宪法实施中的解释机制问题研究”(13BFX029)。
前言
第一章 社会转型与制度创新
第一节 转型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的制度创新
第二章 社会转型对释宪机制的挑战
第一节 社会关系变动对释宪机制的挑战
第二节 社会制度变迁对释宪机制的挑战
第三节 利益和矛盾冲突对释宪机制的挑战
第三章 我国释宪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弊端
第一节 我国释宪机制的现状
第二节 我国现行释宪机制的弊端
第四章 完善释宪机制与促进宪法发展
第一节 宪法发展的动力
第二节 释宪机制对宪法发展的一般意义
第三节 释宪机制对促进宪法发展的实践功用
第五章 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节 社会转型期释宪机制的特征
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必要性
第三节 社会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可行性
第六章 转型期完善释宪机制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释宪机制路径选择的影响因子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释宪机制的制度环境
第三节 完善我国释宪机制的基本架构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