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重大诉讼精选案例之实证研究(1980——2017)》内容简介:这是中国首部专门探究影视界有重大影响的诉讼的专著。本书辑录了1978年至今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影视界具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诉讼之裁判文书,共502宗,首次让读者见识到该领域除知识产权纠纷之外的民事诉讼、商事诉讼,还有行政诉讼,甚至刑事诉讼,亦不乏涉外诉讼,令人耳目一新,发人深省。本著沿循投资、制作、发行、播映这一影视生产流程构建体例,更利于业内人士把握真谛,避免陷入纯理论上的法学务虚。编著此作志在汲取教训,痛定思痛,明智慧聪,自勉共醒。本书适合影视从业人员尤其投资人、制片人、发行人、导演借鉴,也可供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参阅,亦是学者必备的教学科研资料。
1980年特别是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以来,我国的电影、电视艺术发展十分迅猛,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矛盾,诉讼激增。本书辑录并评析1980~2017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的影视重大诉讼之裁判文书,约700个案例,共110万字。全书共9章,每章都有十几节,一节一案,每节都有“学者评述”;每章都有一个包含几十则案例的“类案集萃”;每章末都有“本章综评”。编者呕心沥血,历十一载,终罄大作。
何谓“重大”?必须是高级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或涉案影视作品、影视机构、影视人物闻名遐迩,至少是多个原告与多个被告的二审案件。本书筛选案例比较严格,不会把一个原告诉一个被告那种常见的、普通的、非典型性案件纳入“重大”。这些重大诉讼,均是当时的舆论热点,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长时间地引人深思。这些诉讼,主体身份、地位、影响显赫而突出,案情复杂而曲折,教训深刻而沉痛,折射出改革开放近40多年来中国影视事业探索之艰辛,发展之坎坷。
所谓“实证研究”,强调在大量的数据搜集、实际调查基础上展开分析,从个别到一般,透过现象看本质。本书编者搜集了数量庞大的案例,以各种方式调查了影视界诸多物事人,常年执教于高校的影视系部,始终密切关注影视一线与前沿,故而能看得透,坐得实,研得细,究得深。
所谓“1980~2017”,标明了本书选案的起讫时间。最早一案是第一章第十九节(七十六),案发于1980年底。最近的一案是第九章第七节(二十八),宣判于2017年4月19日,本书付梓前2个月。
近年来,著作权案例分析类专著出版了不少,但都是法学视角,大同小异。此书编者没有因循守旧,第一次以影视学视角审视审判实务,建构彰显影视本体特质的体例。笔者发现,把这几十年间的近700件案例简单地囊括为著作权纠纷,显然不当。很多影视纠纷,根本与著作权毫不相关,如演员讨薪,这是劳务纠纷或劳动合同纠纷;再如,几个影视投资人之间的纠纷,多为联营合同纠纷、借贷纠纷、股权纠纷。影视诉讼客体并不一定都是著作权。尽管著作权的内涵十分丰富,不仅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剧本甚至插曲、歌词均各自享有著作权——但是,充其量,著作权纠纷只是影视之争的四分之一。而且,影视诉讼并非都是知识产权诉讼,也并非都是民事诉讼,还有商事诉讼,还有行政诉讼,甚至刑事诉讼,亦不乏涉外诉讼。遗憾的是,法学界往往将其简单地归入著作权之诉,这是对影视了解得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导致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化,随着公众法治意识的成熟,必须予以匡正。
编者没有低估当代影视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照搬几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罗列几份影视格式合同——这种幼稚的做法早已落伍,毫无价值。编者在自己的影视实践和学术研究敏锐地感到,凡是专业的从业者,大都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对著作权法的理解和运用,比较到位。他们不仅能起草各种影视合同,还能时常引用法律条文捍卫自己的权利,以致无需律师可自行书写起诉与答辩状。尤其,诉讼并非都是歹意的,恶性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有效、最有力的保障,诸多错综复杂的分歧只有通过起诉、质证、辩论、一审、上诉乃至抗诉、申诉才会理越辩越明,定纷止争;影视行业的规则、秩序、利益在一次次生动而残酷的宣判与执行中,得到确立,得到张扬,得到尊重。可见,表面的、浅层的此类著作,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和指导价值。
本书将编者对关涉影视的法律法规法释的理解融进著作的结构与体例之中,体现在每章尤其每节的标题之中,让文本自身客观地彰显编者的思想倾向,绝不施教,绝不强加。此著按照电影、电视剧生产的环节与流程,把影视纠纷辟分为剧本之争、投资之争、制作之争、发行之争、播映之争、音像传播之争、网络传播之争、衍生品之争八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纠纷,与影视剧生产无关,但却很独特,本书将这些单列为“其它诉争”。
编写此著,缘起于编者多年前也曾亲历了一场复杂的电视剧诉讼。藉此,一则自醒与共勉,二则鞭策业界,激励同仁,汲取教训,少走弯路,获得经验,明智慧聪。
本书颇具资料性、工具性,可读性强,适合投资人、制片人、发行人、导演等各类影视从业人员借鉴,也可供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检阅,亦是高校师生、科研人员案头必备的参考资料。反过来讲,笔者也真诚地期待这些领域的前辈、专家、学者不吝赐教,愿与之砥砺切磋,共进互惠。
限于学识与时间,本书难免瑕疵与纰漏。鉴于影视生产的复杂性与系统性,分类乏术,屡析不易,该著最有可能把某些重大案例归入“类案集萃”,各章各节所选案例难免归位不当,敬请读者海涵。
作者:杨新磊
杨新磊(1974.12~),陕西宝鸡市人,影视学家,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电视系,文学学士。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文学硕士。2010年9月至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文化专业博士生。曾任中央电视台CCTV-4编导、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讲师、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传媒系学科带头人。兼任国家文化创意与新媒体实训基地讲座教授,美国CCAAA会员。迄今已完成《理论之“在”与当代电视研究》、《电视诞生史津逮》、《电视与国学》、《“对农传播”讨诘》、《中国早期电影人的婚恋与姻亲研究》五部专著,主编《影视重大诉讼与复杂纠纷》(99万字)一部。已发表学术论文55篇,多见于核心期刊。论文获国际传播学会年度一等奖、教育部“百优创新”一等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次,参与省部级课题8次;主持省部级课题3次,主持校级课题9次。常年致力于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传播学研究,兼及美学,注重影与视的整合与内联,强调技艺契合与文史因子对影视艺术的深层烛照。早年曾编导长纪录片《中国基督教》,导演六集电视剧《天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