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4版)》出版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本套系列教材已修订多次,其中不少种教材多次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各类教材奖。由于其历史长久,积淀雄厚,已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科学、系统、稳定的教材体系,在法学教育中,既保持了学术发展的连续性、传承性,又及时吸纳新的科研成果,推动了学科的发展与普及。它已成为国内目前*有影响力的一套法学本科教材。
长期以来,在司法部的领导下,法学教材编辑部认真履行为法学教育服务的职能,为满足我国不同层次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动员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上海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广东商学院、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组织编写了《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等多层次、多品种的法学教材。
这些教材的出版均经过了严格的策划、研讨、甄选、撰稿、统稿、修订等程序,由一流的教授、专家、学术带头人担纲,严把质量关,由教学科研骨干合力共著,每一本教材都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做到了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统一,可谓“集大家之智慧,成经典之通说”。这些教材的出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
教材是一定时期学术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系统反映,所以,随着科研的不断进步,教学实践的不断发展,必然导致教科书的不断修订。国际上许多经典的教科书,都是隔几年修订一次,一版、五版、二十版,使其与时俱进,不断成熟,日臻完善,成为经典,广为流传,这已成为教科书编写的一种规律。
《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出版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本套系列教材已修订多次,其中不少种教材多次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各类优秀教材奖。由于其历史长久,积淀雄厚,已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科学、系统、稳定的教材体系,在法学教育中,既保持了学术发展的连续性、传承性,又及时吸纳新的科研成果,推动了学科的发展与普及。它已成为国内目前最有影响力的一套法学本科教材。
进入21世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为了更好地适应新世纪法学教育的发展,为了迎接新时代的挑战,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带来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我们结合近年来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吸收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新成果、新经验,对这套教材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订。我们相信重修之规划教材定能对广大师生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怀效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法学博士之一,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嘉靖专制政治与法制》、《四朝政治风云》、《明朝法制史》(合著)、《明清法制初探》、《人民陪审员制度初探》(合著),点校《大明律》、《唐明律合编》、《读律琐言》、《大清律辑注》,主编《法官行为与职业伦理》丛书、《德治与法治研究》、《法律教学案例精选》、《清末法制变革史料》等。
绪论
第一章 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律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经济法律
第五节 民事法律
第六节 司法制度
第二章 秦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民商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六节 法制状况
第三章 汉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民商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六节 法制状况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隋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法律内容
第三节 司法制度
第五章 唐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民商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六章 宋辽金元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宋代法律制度
第二节 辽金法制概况
第三节 元代法律制度
第七章 明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民商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八章 清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刑事法律
第四节 民事法律
第五节 民族法律
第六节 司法制度
第七节 清末的法律变革
第九章 中华民国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政府的性质与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及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刑事立法
第四节 民商立法
第五节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第十章 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其他部门立法
第四节 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