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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白牙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诞生于荒野世界中,幼年所见的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母狼带着它一起从荒野回到印地安主人的身边,人类营地的生活使它性格变得乖僻和孤独,心性凶残没有爱,对任何种族都充满仇恨敌视;被卖给史密斯后更加深了它愤世嫉俗的个性。新主人威登.斯考特救了它,他仁慈的爱使得白牙从凶残的野兽转变成为忠实的宠物,并从坏人手中救了新主人父亲的命,赢得了“福狼”的美名,安度晚年。
译本序
1 说起杰克?伦敦(1876—1916),人们都会想到他的《野性的呼唤》和《白牙》。而说起这两部小说,人们又都会富有总结性地说:一篇写一只狗变成了狼,一篇写一只狼变成了狗,那种口气像如今的小青年谈论变形金刚,全然忘了无论狗还是狼,它们都是活生生的动物。 在写出这两篇轰动一时的小说之前,杰克?伦敦依靠体力在社会上吃尽苦头,但维持生活的收入总是入不敷出。他认识到脑力劳动的收入和持续性远胜于体力劳动,因此立志靠写作打出一片天地。从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马丁?伊登》里,我看得出他开始写作时是多么挣扎。他在《大陆月刊》发表的第一则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为他挣得五美元的稿费。如今评论家和文学史家提及这笔稿费,用“只给他带来”之类用语,表明稿费之低,其实对当初的杰克?伦敦来说,这笔稿费已让他欣喜不已。首先,比他当报童每份报纸挣几美分,这算大收入;其次,也更重要,是他向文学写作进军,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为赶路的人干杯》,写一个人抢劫了同伙的钱,却受到义气庇护,一路逃走的故事。显然,这是杰克?伦敦在淘金队伍里听来的故事。同样地,《野性的呼唤》也是他在淘金路上听来的故事,区别在于前者是关于一个人的,后者是关于一只狗的。因为克朗代克河流域已经接近北极地区,淘金人群需要狗拉雪橇前往,人和狗的关系罕见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关于狗的故事,就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关系,比如看护院子、人狗相伴、狗成宠物。狗拉雪橇这件事,是爱斯基摩人的专利。在杰克?伦敦笔下,主要是印第安人和狗的关系。这就让他写狗的故事背景显得稀有、罕见,在引发读者的好奇心方面占了优势。当然,《野性的呼唤》写得很紧凑,很生动,很令人信服,是主要的。于是,这个不足六万字的中篇小说,版权卖到了两千美元。《为赶路的人干杯》约一万五千字,稿费五美元。这个差别想必让杰克?伦敦动了些念头。因此他把《白牙》写到了十二万五千字左右,字数是《野性的呼唤》的两倍还多,至于版权是否卖到了四千美元,不得而知。 但是,《白牙》这个不足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共分五部,从结构上来看,确实有拉长篇幅之嫌。第一部分一万七千字的篇幅,写亨利和比尔赶着六只狗拉的雪橇,往哈德森湾运送一只棺材,途中被一群饿狼尾追;他们在喂食时发现来吃冻鱼的狗不是六只而是七只,很快弄明白有一只是来骗吃骗喝的。那是一只有狼血统的棕灰色母狗,其后利用母狗的性别优势,把他们的狗一只接一只骗出营地,让狼群围而食之。等他们只剩下三只狗时,比尔气不过,拿着只有三发子弹的枪去打伏击,结果连他的命也搭上了。然后,亨利看到的是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的火堆靠拢过来。群狼的数量巨大,个个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肋骨像搓板,肚子贴到脊梁骨,它们只能孤注一掷。开始的一两个夜晚,亨利还能守着火堆过夜,接着狼们发现他势单力孤,一只狼在他打瞌睡时咬住了他的胳膊,他本能地跳进了火堆里,与火待在一起,幸亏他的手套很结实,暂时保护着他的手,他抓起燃烧的木炭向四面八方的空中扔去,篝火顿时像一座火山爆发了。然而,火在渐渐地熄灭,他坚守了一天一夜之后困得用松树枝绑在手上,让松树枝把他烧醒和狼较量,最后他终于挺不住了,两肩耷拉下来,头埋在了两个膝盖中间,明确表示他已经放弃了抗争。亏得他命大,在狼群正要分食他时,四架雪橇正好路过,救了他。 一万七千字的篇幅,有悬念,故事情节也紧凑,结尾有高峰,单独成一则短篇小说,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此长的篇幅过去,故事的主人公白牙还没有登场,这在剧本里可以算“搭戏”,长篇小说可以叫“楔子”之类;如果算作《白牙》这个长篇小说的第一部,几乎可以算作败笔。亨利在后来的篇幅里再没有露面,他护送的那口棺材尽管处理得非常有悬念,但后面也没有任何交代。唯一说得过去的是,那只很熟悉人类生活的几乎导致整个雪橇队灭绝的母狗,成了“灰崽子”的母亲,“灰崽子”是白牙的前身。 如果这是小说的铺垫,这个铺垫的篇幅确乎太长了点,若在后面的叙述中,用几段倒叙交代这只母狗的背景,可能更合乎传统的写作手法。 2 然而,第二部还没有直达主题,把主人公拉出来亮相,接着写狼群终于度过了饥荒后立即分崩离析,这只母狼和三只追求者结伴而行。后来,三只追求者争风吃醋,两只经验丰富的成年狼联手杀死了最年轻的三岁小狼,最后老独眼公狼出其不意地咬死了那只正当年的公狼,老独眼最终独占花魁,和母狼成为情侣,生下了“灰崽子”。作者把狼的情场得意和失意写得很残酷却别有意趣,把狼的传宗接代写出了另一种角度。从写狼这个动物种群来说,这些描写是珍贵的。 这就是荒野的做爱,自然界的性别悲剧,只是丢掉性命的一方的悲剧。对那些活下来的,这是不是悲剧,只是实现目标和独占鳌头。 灰崽子出生了,一起出生的还有几个兄弟姐妹,但是它们都没有熬过饥荒,都夭折了,只剩下了灰崽子。灰崽子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它生来就有一副好体格,精力旺盛,胆子过人,因此它第一次走出洞穴,闯进荒野,就吃了一窝小雷鸟,雄鹰从天空雷电般袭来,它也能安然度过。不过,荒野求生困难多多,它在母狼带领下猎捕别人的性命的同时,娘俩随时有被猎捕的危险;它求生的过程,逐步明白了荒野的生存法则: 一种是它自己这类杀而食之的,一种则包括非杀手和小杀手。另一种是杀死并吃掉它这种的,或者被它自己这种杀死并吃掉的。这样分门别类后,法则就产生了。生命的目标就是鲜肉。生命本身也是鲜肉。生命靠生命维持。世上有食者与被食者。这一法则便是:吃或被吃。 它们母子在艰辛的捕食过程中,闯进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一个叫比弗的印第安人认出了那只母狗是自己兄弟的狗,只是一声呼唤,那只母狗就乖乖地就范了。比弗的兄弟如今没了,这母子狗就归他所有,他于是送了灰崽子一个名字——白牙,因为灰崽子长了一口白生生的牙,是狼的特点。 主人公白牙终于登场亮相,小说的篇幅已经发展到了四万三千多字。这在一般长篇小说里很少见。美国如今是文学大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已经接近十位。美国的文学有了自己的特色,比如小说,篇幅较之欧洲,总体是短小的居多;顺理成章的是,小说的结构基本上是单线发展,历险记、漂流记和流浪汉是基本模式。例如马克?吐温的两部不朽之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即便是西奥多?德莱塞八十万字篇幅的《美国悲剧》,也是单线条发展的结构。像《白牙》这样十二三万字的小长篇,主人公在小说进展到了三分之一的阶段才露面,应该说不是传统长篇小说的路子,至少结构上不紧凑,尤其考虑到杰克?伦敦的优秀作品,故事的连贯性是很强的。如果不是他的《野性的呼唤》获得巨大成功,主人公是一只狗,而《白牙》在写一只狼,已经吊起来读者的好奇心,《白牙》恐怕很难引起它发表时的那种轰动。如果《白牙》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那么这部小说十之八九的读者可能没有耐心再读下去了。人在阅读关于的人的故事时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书中的人没有什么看头,读者自己也会不自觉地失去兴趣。但是,人看狗的故事,人与狗的差距比较大,故事中的狗的结局如何,吸引力会更大。 “灰崽子”变身“白牙”,算不上华丽,但是灰崽子由孤独的小狼转变成印第安人村子里的白牙,因此有了童年,还是别有洞天的。个体融入集体需要过程,白牙的描写有了人这个群体的参照物,小说的故事情节开始精彩纷呈了。白牙的童年很凄惨但很勇敢,在印第安人的营地或者说村子里,它因为长得像狼,性格孤傲,打架突然袭击并一击制胜,成了自己本类的公敌,人类的恶作剧者。白牙童年最大的不幸之一是失去了母亲。白牙的母亲去给人家抵债,在它长大成狗的半年多里,一直不在身边。童年的一种可怕的折磨来自伙伴的排斥、讹诈和欺负,偏偏打头欺压白牙的就是一个霸王。 唇唇是它命中的灾星。块头更大,月份更多,体力更强,唇唇瞄上了白牙,成了它迫害的特选对象。白牙不甘心示弱,干仗足够勇猛,无奈它们不是一个级别。它的敌人块头太大。唇唇成了它的梦魇。只要它离开母亲去冒险,那个恶霸一准露面,紧紧跟在它的后面,冲它嗥叫,和它找碴儿,伺机而动,只要人形动物不在附近,就向它扑来,强迫它干仗。唇唇每次都赢,一赢了就喜形于色。 白牙在进行没完没了的战争,而战争锻炼人,打一仗它成熟一步,因此它发育得很快,朝着一个方向迅猛地发育。它的环境没有肥沃的土壤供给它善良的养分、仁爱的种子。它学到的准则是服从强者,欺压弱者。渐渐地,白牙对生存法则了如指掌:欺压弱者,服从强者。比如在雪橇队伍里,它尽快吃下它那份肉,接下来哪只没有吃完自己份额的狗就该倒霉了!只见它一声吼叫,狗没露面牙齿先用上,那只倒霉的狗就只好让白牙把它的口粮吃掉了。它已经彻底搞明白了它生活的这个世界。它的眼界很唯物,很现实。它所了解的世界是凶残的,冷酷的;一个没有温暖的世界,一个不存在抚爱、情爱和精神上的明亮温馨的世界。 白牙和同类相处不易,但和人类相处则要容易得多,好像它肉身的组织里有某种东西,非要人这个主宰成为不可或缺的因素,否则它从荒野专门来呈献它对人的忠诚为了什么?它的祖先冥冥之中早已和人有了誓约,条例也很简单:为了占有人的血肉之躯,它就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交换,用它的自由来交换。白牙得到了人的食物和火、保护和陪伴,而它就得保护人的财产、身体并为人干活。对白牙来说,它占有了一个人就意味着为这个人服役,它的服役是尽责和敬畏,但是没有爱。它不知道爱是什么。它没有爱的经历。 然而,饥荒来了,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饥荒改变了它和同类相处的关系,也改变它与人类相处的关系。饥饿成了人类和兽类的共同敌人,他们如果不能联手一起对付这个敌人,那他们就得在饥饿这只魔鬼面前丢人献丑,暴露残忍。 狗相食,诸神吃狗。虚弱不堪的与更没价值的首先被吃掉。仍然活着的狗,目睹惨状,明白是怎么回事。几只顶胆大顶聪明的狗告别了诸神的火堆,反正这时已经成了一堆堆灰堆,逃进森林里去了。在那里,到头来它们或者饿死,或者被狼吃掉。 毫无疑问,饥荒是狩猎民族和野生动物严酷的生存计划,大自然养活不了他们的时候,老天爷就来干预。或者雨量不够,或者河流断水,或者驯鹿群不见踪影,或者大马哈鱼不溯河而来……这时候印第安人就必须跟随猎物迁徙,狗们只好自谋生路。白牙从小生长在荒野,它离开了人类,走进了原始森林,勇敢加运气,它一直能找到吃的,因此它一直身强体壮。等它在森林里碰上饿垮的唇唇时,童年的噩梦必须清算,它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直取了唇唇的性命。 以牙还牙,睚眦必报,很难说这里没有杰克?伦敦童年的影子。写的是狗,但参照物还应该是人。人性是兽性的参考,兽性是人性的前科。吉卜林的莽林法则,达尔文的进化论,斯蒂文森的荒岛浪漫氛围,杰克?伦敦从小生活经历的强权社会,他在第二部的后半部和整个第三部,都融化在他细腻的精妙的颇具硬度的写作中。白牙的野性一步步向人类社会的文明屈从、靠近,很神秘却令人信服,好像作者曾经是个野人,知道身上的野性怎么一一克服,向文明的生活靠拢。 3 然而,社会越文明,隐藏的恶就越深,一旦被暗藏的恶缠上,一切都会面临毁灭。杰克?伦敦一生相信人有高低贵贱之分,有上下沉浮之别,一旦跌入深渊,就可能万劫不复。动物低于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低于白人,白人的工业文明和相应的社会制度,是强权,是横行霸道的惯例,正在改变着这个世界。然而,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恶,从里到外的恶,深入骨髓的恶,而“俊男史密斯”就是这种恶的一个代表,白牙偏偏就落入了这个恶人之手。白牙拉着雪橇,千里迢迢,跟随它的主人比弗来到育空贸易站兜售皮货。它在这里第一次看见了白人。 与它熟识的印第安人相比,它看白人是另一种生物。 通过白牙的眼睛,杰克?伦敦把白人这种生物描写成了更高级的神,在印第安人之上的神;他们带来的工业产品和现代社会的法律,是强权的一种表现。有批评者说杰克?伦敦是在强调白人优越,其实这是误读,没有看清杰克?伦敦只是试图剖析不同人种之间的关系。在工业化的世界面前,印第安人是落后的。落后就要挨打,作者不否认这点。但是,工业化的先进不等于它能消灭了恶。在弱肉强食的莽林法则下,揭示恶的继续存在,倒是杰克?伦敦的人文精神的体现。邪恶是人性的一个方面,再先进的社会也无法让它绝迹,所以白牙一开始从俊男史密斯身上就嗅辨出邪恶来。没错,白牙是头脑简单的野兽,但是理解好与坏也简单得多。好的东西就是让它安逸、满意。因此,好东西就让它喜欢。坏的东西就是带来难受、威胁、伤痛的东西,那么就会让它憎恨。白牙对俊男史密斯的感觉糟糕透了。俊男史密斯一点也不俊,不仅身体奇形怪状,而且心灵歪曲,鬼鬼祟祟,如同阴森的沼泽地缭绕的雾气,有害的东西从内里往外发散。它不喜欢俊男史密斯,俊男史密斯就用棍子和皮鞭交替收拾它,让它遭受着最惨痛的虐待。它不喜爱旧主人格雷?比弗,然而,它对他还是尽忠的。它没有别的办法。这种忠诚是构成它的肉身的品质。然而,它无论如何不会喜欢俊男史密斯,但是命运不可违抗,它被旧主人比弗卖掉,不得已留在了育空,成了俊男史密斯这个半疯半兽的白人的财产。它被折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它就只会盲目地憎恨。 它憎恨拴住它的铁链,憎恨从栏杆空隙窥视它的人,憎恨那些跟在人身边的狗,因为它们在它一筹莫展时恶毒地冲它咆哮。它憎恨把它困住的围栏的每一根木头,而最恨的仍是俊男史密斯。 因为俊男史密斯让它和各种狗打架,他通过押赌注挣钱,白牙从此落入了恶性循环的魔咒!它不得不和猛犬打架,不得不在一天中和三条狗搏斗。等它打败了所有的狗时,它又不得不和一只成年狼打架。有一次,它不得不和两只狗同时混战。它甚至和一只山猫格斗,打得你死我活。 生活成了它的地狱。俊男史密斯就是一个魔头,是恶煞,一心要把白牙的精神摧垮。然而,白牙没有倒下,一直在顽强地对抗俊男史密斯代表的邪恶势力。最后,它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魔鬼。 这样就只有一个结果了,那是它的凶恶以凶恶为食,凶恶有增无减。 白牙是一只干活非常卖力的狗,如今却不让它干活,让它专门打架。斗熊曾经是西方社会的一种娱乐,斗狗是不是一种娱乐方式,作者没有交代,但人类抡起拳头专打另一个人的头部,这种号称拳击的职业是存在的。杰克?伦敦做过业余拳手。人类之中可以存在专门打拳的人,那么狗类之中存在专门打架的狗,人性和兽性在这里混淆了。这部分写作很可能与杰克?伦敦的打拳经历有关系,所以写来得心应手,残忍的斗狗写得引人入胜。作者不只在批评斗狗的现象,也在批评观看斗狗的观众冷酷无情。 “打架狼王”最后碰上了克星,一只斗牛犬。它高大威猛,灵活多变,一击制胜;斗牛犬矮壮脖子粗,不怕撕咬,紧追不舍,一旦咬住就永不松口。白牙在冲撞中因为用力过猛,把脖子暴露给斗牛犬,斗牛犬一口咬住它的脖子,白牙这下被扼住了气息,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它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它的性命危在旦夕。 当然,白牙不能死,否则我们的故事就没法继续下去了。它经历的大恶的折磨之后,大善姗姗来迟。采矿工程师威登?斯科特从斗牛犬嘴里救下了它,不顾它对人类的极度憎恨和防范,用极大的耐心和爱心感化了白牙,白牙从寒冷的克朗代克河,回归了阳光灿烂的加利福尼亚——工业化和人类文明的集中地。 4 对白牙来说,这是结束,却是开始——结束过去的生活,结束憎恨的统治,开始一种崭新的不好理解却更为公正的生活。这意味着它从荒野成功的回归,一只有狗的遗传基因的狼,归顺到人的社会里。生命里有善恶之分,野兽也不例外。只有爱才能触到白牙本质的根芽,用仁爱唤醒生命的各种已经消退的几乎毁灭的潜能。 喜欢已经被爱取代。爱成了铅锤,坠入它的深处,而喜欢是从来不曾抵达那里的。它的深处因此回应了这一新东西——爱。给予它的东西,它如数反馈了。这是一尊真神,爱神,温暖的发光的神。在神的光芒下,白牙的本性像花朵在太阳下一样绽放了。 一只有狗的基因的狼,最后驯化成了一只狼狗;如果和《野性的呼唤》的那只狗最后变成了一只狼做呼应,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进入原始森林,成了野狗。白牙回到人的领地,成了一只驯化的狼。巴克从一个叫米勒的法官家被人拐卖,而白牙又回到了一个叫斯科特的法官家;两篇小说殊途同归,挺好。然而,作者不甘心这样的结局,给白牙安排了一个充当英雄的镜头:不顾自己的生命咬死了私闯民宅的持枪杀人犯,救下了斯科特法官一家人的性命。这样也许符合一般读者的心愿,但作为一篇杰作,却难免有狗尾续貂之嫌,甚至包括整个第五部,我以为,都是可以略去不写的。如果杰克?伦敦能掐头去尾,《白牙》可能像《野性的呼唤》一样精炼、紧凑、完美。因此,我以为,《白牙》算得上一部不可多得的不朽之作,但算不能说它白璧无瑕,哪怕作者最后强调的是: 它所做到的,没有哪只狗能做到。它就是一只狼。
杰克.伦敦,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男子汉的阳刚之气。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境遇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深刻、真实的品格。《野性的呼唤》《海狼》和《白牙》是他为数不多的几部描写动物和野性的小说,被誉为动物小说的经典之作和开山之作。
译本序/01
第一部 荒野
第一章 鲜肉之道/003
第二章 母狼/012
第三章 饥饿的喊叫/024
第二部 生在荒野
第一章 牙齿的战斗/037
第二章 兽窝/048
第三章 灰崽子/057
第四章 世界的墙/063
第五章 吃肉法则/075
第三部 荒野诸神
第一章 火的制造者/083
第二章 管束/095
第三章 被逐者/104
第四章 诸神的踪迹/109
第五章 誓约/115
第六章 饥荒/124
第四部 更高级的诸神
第一章 本类的敌人/135
第二章 发疯的神/145
第三章 除了恨还是恨/154
第四章 死不松口/160
第五章 不服软/172
第六章 仁义的主人/179
第五部 驯化
第一章 漫长的雪道/195
第二章 南方/201
第三章 神的领地/208
第四章 同类的呼唤/219
第五章 熟睡的狼/226
第一章鲜肉之道
幽暗的云杉林分散在冻结的航路两边,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近来的一场风刮掉了白皑皑的冰冻层,树被剥掉了一层包裹,它们看上去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越来越暗的光线里黑魆魆的,有些不吉利。大地上笼罩着无边无际的沉寂。大地自身处处荒凉,毫无生气,没有动静,孤独而寒冷,连固有的元气都有了悲凉感。大地有发笑的意思,却是一种比悲凉更恐怖的笑意——一种像斯芬克斯的微笑那般阴郁的发笑,一种像冰冻一样寒冷的发笑,又不乏那种因绝无失误而格外的严厉。这是那种专横的不可言传的永恒的智慧,笑话生命的无益,生命的努力。这就是荒野,就是野蛮的连心都冻住的北方的荒野。 可这就是生命,在大地上普遍存在,不屈不挠。在冻结的航路上,一列狼一样的狗在拉雪橇。它们硬刷刷的皮毛挂满冰霜。它们的哈气一出口就在空气里结成了冰,哈出来像雾霭,落在了它们身体的毛发上,形成了晶莹透亮的冰层。皮挽具套在狗身上,皮缰绳把它们和它们身后拉着的雪橇连在一块儿。雪橇没有滑板。雪橇是用结实的白桦树皮做的,整个表面都依托在雪上。雪橇的前端上翘,如同一个卷轴,为的是下行没有阻力,能压住软雪的雪沫,因雪沫趟起来时就像波浪在前涌动。在雪橇上捆绑的是一个又长又窄的结实的长方形箱子。雪橇上还有别的东西——毯子、斧头、咖啡壶和煎锅;不过最扎眼的、占去大部分空间的就是那个又长又窄的长方形箱子。 在狗队前面跋涉的,穿着宽阔的雪鞋,是一个男人。在雪橇后面跋涉的是第二个男人。在雪橇上,那个箱子里面,躺着第三个男人,他的跋涉已经结束——一个被荒野征服了的男人,彻底打垮了,他再也无法运动和苦做了。不是荒野的路喜欢运动,生命对荒野来说就是一种讨厌的东西,因为生命在于运动;而荒野旨在摧毁运动,一贯如此。它把水冻上,防止水流进大海;它把树液驱赶出树干,把树冻得结结实实,连强大的心脏都冻住了;而最凶猛最可怕的是荒野对人百般折磨,把人压得服服帖帖——人,生来就最不是安分守己的,与那个说法对着干:一切运动到头来不过是结束运动。 不过,在雪橇前面和后面,不畏恐惧,百折不挠,两个男人一路跋涉,还没有累死。他们身穿皮袄和柔软的皮衣。睫毛、脸颊和嘴唇因为哈气而结冰,挂上了一层水晶一般的冰霜,脸都不像脸的样子了。他们因此显得怪模怪样,戴了鬼脸似的,俨然鬼世界里为某个死鬼主持葬礼的人。不过,一切奇形怪状之下是实实在在的人,正在穿越这块荒凉的、嘲弄的、沉寂的大地,微不足道的冒险家摽上了罕见的冒险,以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雷霆万钧,而且这个世界遥远、陌生、死气沉沉,像太空的深渊。 他们不说话,只是行走,省下每一口气为身体支撑下去。周围万籁俱寂,以一种触手可及的存在压迫他们。这影响到了他们的脑子,正如深水的气压会影响潜水人的身体一样。它摧残他们,用无垠的浩瀚和不可改变的天命摧残他们。它把他们挤压到了他们自己脑海的犄角旮旯里,压榨他们,像从葡萄里往外榨汁,把一切虚假的热情和兴奋以及对人类灵魂高估的自我价值,统统压榨出来,直到他们认识到自己很有限,很渺小,是颗粒,是尘埃,依靠不堪一击的狡猾和不足挂齿的智慧,在巨大的盲目的元素和物理的影响和相互影响下活动。 一个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太阳的白昼的灰光开始消失,这时安静的空中传来一声遥远的微弱的喊叫。那叫声猛地一下升上去,达到了最高的调子,久久萦绕,颤抖而紧绷,然后缓缓地消失了。听起来就是迷失的灵魂在号啕,倘若不是这叫声含有一种悲凉的刚猛和饥饿的渴望的话。前面的男人扭过头来,等着和后面的男人对眼。过了一会儿,隔着那个窄窄的长方形箱子,互相点了点头。 喊叫再次传来,穿透了沉寂,针刺般的尖厉。两个男人都判断出来叫声的位置。叫声是从后面来的,就在他们刚刚穿过的这片开阔的雪野的什么地方。第三次叫声又起,好像在回应,也是从后面传来,位于第二次叫声的左边。 “它们跟随着我们,比尔。”前面的男人说。 他的声音沙哑,失真,是明显用力说出来的。 “猎物稀缺呀,”他的伙伴回答说,“多少天了我都没有看见兔子了。” 随后他们便再没有说话,虽然他们竖起耳朵在聆听身后不断传来的追猎的喊叫声。 天彻底黑下来时,他们把狗赶进航路边上一片云杉树群里。那口棺材摆在火边,既当座位又当餐桌。数只狼狗聚拢在火堆远处,你啃我一口,我咬你一下,但是一点不想离开钻进夜色里去。 “我感觉,亨利,它们显然就在营地附近。”比尔表示说。 亨利蹲在火边,把咖啡壶放在一块冰上,点了点头。他坐在那口棺材上,开始吃东西,才又开口说话。 “它们知道在什么地方隐身安全,”他说,“它们要吃东西,可不想让人吃掉。它们精着呢,那些狗。” 比尔摇了摇头。“哦,我不知道。” 他的伙伴看着他,颇觉好奇。“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它们不机灵。” “亨利,”另一位说,把他正在吃的豆子故意咀嚼得声音很大,“我喂狗时你真没有注意到它们乱踢的样子吗?” “它们比平时混乱多了。”亨利承认道。 “我们还有多少只狗,亨利?” “六只。” “嗯,亨利……”比尔停顿了一下,有意让他的话听起来更不寻常些,“我是说,亨利,我们只有六只狗了。我从袋子里取出来六条鱼。每只狗我分发一条鱼,可是,亨利,我有一条鱼没有着落。” “那是你数错了。” “我们共有六只狗嘛,”另一位不为所动地重复道,“分明拿出来六条鱼嘛。‘一只耳’没有吃到鱼。我回到袋子边又取了一条喂它。” “可我们只有六条狗呀。”亨利说。 “亨利,”比尔接着说,“我不是说它们都是狗,不过吃到鱼的却是七只。” 亨利停下吃饭,隔着火清点狗有几只。 “眼下只有六只。”他说。 “我看见另一只穿过雪地跑了,”比尔冷冷的肯定地说,“我看见七只。” 他的同伴不置可否地看着他,说:“我只求这次旅行快快结束。”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比尔追问道。 “我是说,这雪橇上的东西让你很不爽,你因此开始看出不祥之兆了。” “我也想到了,”比尔一本正经地答道,“所以,我看见它穿过雪地时,我到雪地一看究竟,看见了它的蹄子印。随后我把狗清点一下,还是六只。那些蹄子印现在还在那里呢。你不想去看看吗?我领你去看看。” 亨利没有作答,只是一声不响地咀嚼豆子,一直等到吃完饭,喝过最后一杯咖啡。他用黑乎乎的手抹了抹嘴,说:“那么,你是说那是一只——” 一声长长的哀鸣,悲凉万分,从黑地里传出来,打断了他的话。他停下话头,仔细聆听,然后他接住话头说下去,大手挥舞一下,指向那叫声“——其中一只吗?” 比尔点了点头。“我一发现情况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注意到狗叫得多凶了。” 吠叫声声,回应声声,寂静顿时成了喧嚣。四面八方都传来叫声,狗们拥挤在一起,还紧往火边靠,火苗把它们的毛都燎焦了,它们的惧怕自不必说。比尔往火上扔了一些木柴,才把烟袋点上。 “我看你说话不那么硬气了。”亨利说。 “亨利……”比尔若有所思地吸了几口烟,接着说下去,“亨利,我刚才就想,他可比你我都有运气哪。” 比尔用大拇指往下戳了戳,指向他们坐着的棺材里的那第三个人。 “你和我,亨利,我们要是死了,我们身上要是有石头垒起来,不让狗吃了,就算很幸运了。” “可是我们找不到人,弄不到钱,什么都没有,不如他呀,”亨利颇有同感地说,“遥远的葬礼,是你和我真的无能为力的。” “让我不解的是,亨利,他也是一方人物呢,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算个爷什么的,从来也不会愁吃愁穿,他干吗来这个连上帝都不屑一顾的鬼地方——这才是我弄不明白的。” “他要是株守家园,完全可以过一种寿终正寝的日子。”亨利同意道。 比尔刚要开口讲话,却临时变卦了。他转而指向把他们团团围起来的黑暗的高墙。漆黑一团中,什么形状都是没有的;唯一能看见的是一双闪光的眼睛,像火炭一样。亨利点头示意第二双眼睛,第三双眼睛。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们的营地靠拢过来。时不时,一双眼睛闪现一下,消失后不久便又闪现一下。 雪橇狗越来越躁动不安了,它们踏蹄子,突然来了一阵恐惧,挤到火的附近,在两个人的腿边畏缩、磨蹭。在这样的挤挤抗抗之中,一只狗被挤到了火堆的边缘,灼痛得嗷嗷叫,惊慌失措,它的皮毛燎焦的气味立时升向空中。这阵混乱惊动了那一圈眼睛,一时间乱动了一会儿,甚至还凑近了一点点,但是等雪橇狗安静下来,那个圈子也消停了。 “亨利,没有弹药真是倒霉透了。” 比尔过完烟瘾,帮助他的伙伴把皮毛和毯子铺在云杉枝上,这些云杉枝是在晚饭前就摆在雪地上了。亨利咕哝几声,开始解开他的鹿皮靴。 “你还有多少发子弹?”他问道。 “三发,”他回答道,“要有三百发子弹该多好。那样我要给它们好看,狗日的!” 他冲着那些闪闪的眼睛晃了晃拳头,开始用心地把鹿皮靴立在火堆旁边。 “多想让这寒冷劲儿赶快过去,”他继续说,“两个星期多了,一直在零下五十度。真后悔开始这次旅程,亨利。这次上路成这个样子,很不开心。就是让人感到不爽,反正不爽。要有什么打算的话,那就是希望这次旅程快快结束,你和我现在好好坐在麦克格里堡的火炉边,玩一把纸牌——就这点打算。” 亨利咕哝一声,钻进了被窝。他正睡意蒙眬之际,他的同伴又把他唤醒了。 “喂,亨利,那只东西混进来吃了一条鱼——可为什么那些狗没有攻击它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你想得太多了,比尔,”亨利睡眼惺忪地答道,“你从来不这样的。你赶紧闭上嘴,明天一早你就什么也不想了。你的肚子不得劲,让你胡思乱想了。” 两个人盖了一条毯子,肩并肩,酣然入睡了。篝火渐渐熄灭,那些发着幽光的眼睛在营地转来转去,圈子越来越小了。雪橇狗吓坏了,纷纷往一起挤,时不时吼叫几声,吓唬一下,喝退那些幽光闪闪的眼睛。一次,它们的嗥叫震天,把比尔从睡梦中惊醒了。他小心翼翼地钻出被窝,尽量不把同伴弄醒,往火堆上又扔了一些木柴。火焰开始烧起来,那圈眼睛往后退去。他随意看了一眼那些挤在一起的雪橇狗。他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睛又看了看。然后,他钻进了毯子里。 “亨利,”他说,“哦,亨利。” 亨利哼哼一声,终于从睡梦中醒过来,追问道:“怎么回事?” “没什么,”比尔答道,“只是又成了七只了。我刚刚数过。” 亨利咕哝一声,表示他听明白了,接着打起呼噜,又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亨利先醒来了,把他的同伴也叫起来。离天亮还有三个小时,虽然已经六点钟了;在黑暗里,亨利开始准备早餐,而比尔把毯子卷起来,把雪橇整理好,准备捆绑起来。 “喂,亨利,”他突然问道,“你说我们有多少只狗来着?” “六只。” “不对。” “又成了七只了吗?”亨利问道。 “不,五只;有一只不见了。” “操!”亨利气得大叫一声,丢下正在做的早餐,过来清点狗。 “你说的没错,比尔,”他肯定说,“肥肥不见了。” “它说走就走,跟打了个忽闪一样。我们连它的影子都见不到。” “彻底没戏了,”亨利结论说,“它们早把它生吞活剥了。我敢说,它被它们吞下喉咙时还在惨叫,妈的!” “它一向傻得不行。”比尔说。 “不过再傻的狗,也不至于傻得去自投罗网吧。”他打量一下剩下的狗队,眼神若有所思,执意要抓住每只狗固有的特征,“我敢说,这些狗没有一只会傻得自投罗网。” “用棍子都无法把它们从火堆旁赶开,”比尔同意道,“我总想,肥肥没准出了什么问题。” 在北方雪道上,这就是一只死狗的墓志铭——很多别的狗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连很多人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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