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研究学术文库:离婚扶养制度研究》共分六章。章概述离婚扶养制度基本理论。对离婚扶养的性质、扶养请求权基础、立法目的及其功能等内容进行综合研究。第二章综合分析离婚扶养制度历史演变。此部分分析离婚扶养的制度起源、在近代和现代的发展演进过程,揭示出该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背景及特征,以探寻离婚扶养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立法价值追求。第三章考察国外离婚扶养制度的具体内容,评析国外现行离婚扶养制度。具体内容包括离婚扶养的条件、离婚扶养费判决的标准、离婚扶养费协议及其效力、离婚扶养费的变更、终止与执行等。第四章总结国外离婚扶养制度的改革及发展趋势。包括离婚扶养制度如何在实现离婚夫妻之间完全结束经济关系的同时保障经济弱势方的生活?在无过错离婚法下如何改革过错在离婚扶养费判决中的作用?在离婚扶养费判决中是否应该制定判决指南以实现离婚扶养判决的确定性、一致性?离婚扶养制度在未来将发挥多大的作用?第五章考察我国离婚法对经济弱势方之救济现状及原因。第六章提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构建设想。
冉启玉,女,汉族,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参与Practical Global Family Law,《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等多部著作的撰写,出版个人专著《人文主义视阈下的离婚法律制度研究》一部,在英国《法律、政策与家庭国际期刊》、《月旦民商法》、 《政法论丛》、《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河北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前言
自序
导论
第一章离婚扶养制度基本理论
第一节离婚扶养的性质
第二节离婚扶养的请求权基础
第三节离婚扶养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节离婚扶养制度的功能
第二章国外离婚扶养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离婚扶养制度的演变内容
第二节离婚扶养制度的演变特征
第三章国外现行离婚扶养制度及其评析
第一节离婚扶养的条件
第二节离婚扶养费判决的标准
第三节离婚扶养费协议及其效力
第四节离婚扶养费的变更、终止与履行
第四章国外当代离婚扶养制度的改革及趋势
第一节离婚完全结束双方经济关系与经济弱势方生活的保障
第二节过错在离婚扶养费判决中的作用
第三节离婚扶养费数额及期限的确定
第四节离婚扶养制度的未来发展
第五章我国离婚法对离婚经济弱势方的救济现状及原因
第一节我国离婚法对经济弱势方的救济现状
第二节我国离婚法对经济弱势方救济不足的原因
第六章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我国离婚扶养立法的原则
第二节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构建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简介(中英文对照)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法院在判决离婚扶养费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婚姻关系上的不正当行为,但是大约有一半的州允许在判决赡养费时对过错做一些考虑,在财产分割上考虑的程度相对较小。美国相关立法规定过错对离婚扶养费的影响有三种立法例:第一种,对方的过错是扶养费请求权人获得扶养费的资格要求,即赡养费请求权人必须证明其配偶有过错以便获得赡养费;第二种,有权获得赡养费的配偶一方由于过错而丧失请求赡养费的资格;第三种,可能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量而对是否有权利获得赡养费并无影响。在很多州,可能并非是单一的一种情况,而是这几种情况的结合。例如,在北卡罗来纳州,过错既是请求权人获得扶养费的资格要求也是障碍,同时也可能是扶养费请求权人请求增加扶养费判决考虑的因素。在佛罗里达州允许法院考虑赡养费请求权人的通奸行为,虽然赡养费给付方的过错与赡养费无关,但是如果赡养费义务人以请求权人的通奸行为提出抗辩时,则要考虑义务方的过错。而在南卡罗来纳州,情况刚好相反,根据州法,在丈夫由于配偶通奸而对妻子请求赡养费提出抗辩时,妻子不能提出丈夫的通奸行为进行辩护。在美国,佐治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西弗吉尼亚州规定在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时,丧失离婚扶养费。佐治亚州法典规定的过错行为是通奸或遗弃行为,北卡罗来纳州及西弗吉尼亚州规定的过错行为为通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