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的困境与出路》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法的挑战;第二章,权利配置:著作权法的基础架构及调整;第三章,权利保护之一:使用者行为的失范与规制;第四章,权利保护之二:权利人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与限制;第五章,权利实现: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市场机制。
数字网络技术对传统复制和传播技术带来了革命性变革,彻底改变了著作权领域的生态。数字与网络技术动摇了传统著作权法的理论预设和基础架构,其中临时复制、私人复制问题以及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环境下的适用问题是著作权法面监挑战的重要体现。
在所有的法律领域中,著作权法是对技术发展最敏感、也对技术发展会产生最直接影响的法律领域之一。产生于20世纪后期的数字网络技术,在著作权法领域内引发了人们对著作权法律制度能否适应数字网络技术的讨论。
姜福晓,1980年生,山东海阳人,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2004)、四川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20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2014),范德堡大学访问学者(2011-2012)。
导论
第一章 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法的挑战
第二章 权利配置:著作权法的基础架构及调整
第三章 权利保护之一:使用者行为的失范与规制
第四章 权利保护之二:权利人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与限制
第五章:权利实现: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市场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附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