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 |
公墓业务接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公墓业务接待(MZ/T 034-2012)》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提出,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首次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公墓业务接待(MZ/T 034-201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2012年11月22日发布,于2012年12月03日起开始实施。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