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我国法律人才培养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明确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中也提出了教材建设的任务。
西北政法大学承担着全部三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重要任务,民商法学院则担负着全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任务。五年来,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其中也包括教材改革和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民商事法学系列教材”就是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推出的我院教材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该套系列教材是我们在认真研究、深入领会《意见》精神,总结多年课程教学经验、吸收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完成的。为了实现《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们试图通过此套系列教材达到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深化、扩展和丰富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内容;二是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或实务操作能力。
我们计划编写和出版的教材有:侵权责任法实训教程、担保法实训教程、公司法实训教程、证券法实训教程、票据法实训教程、破产法实训教程、保险法实训教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实训教程、律师公证实训教程、民事案例研习、商事案例研习、家事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民事执行学、仲裁法学、中国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等。
这套系列教材的出版,既是我院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所进行的教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的体现,更是一种新的尝试,其中难免有欠妥适之处,诚望同仁和读者不吝指正。
编者
2016年6月
编者说明
律师法学、公证法学是法学学科的组成部分。随着律师、公证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与成熟,法学专业“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课程”名称及时修订为“律师法学与公证法学”实属必要。为满足律师法学与公证法学教学的需要,反映近年来律师、公证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变化,我们对《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一书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书名修改为《律师公证实训教程》。本书由上下两篇组成,上篇律师法学,对律师、律师法和律师实务等内容进行了阐释;下篇公证法学,对公证、公证法和公证实务进行了阐释。本书所涉及制度层面的内容力求全面准确、简明扼要,实务层面的内容注重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书中借鉴、引用已有成果的,对原著者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教师李红、薛少峰共同撰写,李红统稿。具体分工为:
薛少峰第一至十章,第十一章第三、四节;
李红第十一章第一、二、五至八节,第十二至二十一章。
编者
2017年11月
作者简介
李红,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公证法学。1987年起从事律师与公证制度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公证制度与实务理论研究》,编写《公证法学》教材一部,参编《民事诉讼法学》《法律职业道德》,撰写与公证方面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薛少峰,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律师制度与实务、中国司法制度、法律诊所的教学工作。主编、副主编《律师论辩学》《农村法律诊所教学手册》《律师非诉讼实务》,参编《中国司法制度》《民事诉讼证据》《仲裁法学》,发表学术论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