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麟,1891年6月24日生于湖南长沙。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部聘教授,经济学家。在李大钊的直接教育下,开始研究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发表了《马克思传略》《劳动问题是什么?》等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任武汉大学教授,兼任法学院院长。1950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并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全国院系调整后,他担任武汉大学经济系编译主任。1956年6月在武汉大学逝世,终年65岁。他在该校执教24年,桃李满天下,深受师生的尊敬和喜爱。他的经济学研究,为武汉大学经济学科的奠基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