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告列报(汉英对照)》总结和解释了新的或者修改过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准则所涉及的问题、关键的基础假设、合适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有助于国家监管当局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国内惯例相比较,从而鼓励这些已经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准则获得更加广泛的利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结论基础
不同意见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实施指南
对照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ASIS FOR CONCLUSIONS ON 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DISSENTING OPINIONS
GUIDANCE ON IMPLEMENTING 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TABLE OF CONCORDANCE
53.考虑到这些观点,虽然理事会倾向于单一的报表,但它仍决定主体可以选择在一张报表或两张报表中列报某一期间内确认的所有收益和费用。禁止主体在权益变动表中列报收益和费用的组成部分(即非所有者权益变动)。
54.许多反馈意见者不同意理事会的倾向做法,并认为在当前阶段的决定尚不成熟。他们认为,有关单一报表方法还是两张报表方法的决定应当基于更进一步的考虑。他们主张理事会阐述列报和列示的其他方面问题,也就是确定在“综合收益表”中应列报哪些类别和单列项目。理事会重申了倾向于单一报表方法的原因,并同意在该项目的下一阶段阐述列报和列示的其他方面问题。
54A.在2010年5月发布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中,理事会建议取消在两张报表中列报所有当期确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的选择权,而要求在一张连续报表中列示两个部分: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理事会还建议要求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后续期间将可以重分类(转回)进损益的项目和后续将不能重分类的项目。
54B.在对金融工具和养老金进行考虑的过程中,理事会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一贯列报的日益重要性进行了讨论。上述两个项目将增加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项目的数量,尤其是在后续期间将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因此理事会认为,对于不属于权益交易而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构成其总额组成部分的所有收益和费用应当透明地进行列报,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54C.理事会并不计划取消损益作为业绩指标。损益将单独列报,并且将继续作为计算每股收益的规定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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