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施行“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组织,“一府”指总统府,“五院”则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与监察院。“一府五院”制度是根据孙中山创设的五权宪法理论所创设,将国家治权分设为五个部分,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院察等五个部门分别执行。国府五院独特的政治命运使得担任其院长的政府官员们有些神秘莫测。执掌五院之院长多为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中有行政院院长蒋介石、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司法院院长王宠惠、检察院院长蔡元培、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他们都可谓是民国的风云人物,但又是极具个性的人物。从他们的一生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国府官员们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也可以重温甲午战争、辛亥革命、护法运动、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等重大事件的时代场景,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们知道,的确有一群中国人,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站了出来,为一个国家的重新屹立起过重要作用。
前言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组成,分别行使五项职权,是政府机关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中央政权体系的实体。五院的建立,渊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构想,但其职能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变动。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后根据当时西方的政治体制并结合中国的历史背景提出的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整体构想,是他整个资产阶级学说的核心和精华。简单地说,就是在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思想的基础上,加上具有中国特色的科举考试和御史监察,形成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的五权分立,从而反对独裁,达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权能分立的目标,最终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与自由。
国府五院寄托着孙中山矫英美制度之弊端,匡古代科考、监察之不逮的政治理想,是当时国人对于新的国家建立最先进的制度思考。然而,它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建构,缺乏一些具体的措施,而更多的是思想理论层面上的论述,这就给后来的失败埋下了伏笔。1928 年10 月以后,在蒋介石标榜的“忠实执行孙中山遗教”的口号下,五院相继成立,并伴随南京国民政府始终。然而,五院制虽然形式上建起来了,却在实际上背离了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的内在精神。一方面,蒋介石为了集中权力,修改了政府组织法,将五院正副院长的任免权集中在自己手里;另一方面,由于体制设置,国民党中央和中政会位于国民政府之上,国民政府只能在国民党中央和中政会领导之下行使职权。这样一来,整个国民政府实际上合为执行机关,五院分立只是执行权的内部分工,不仅没有削弱一元的国家权力,反而加强了权力的一元化,成为蒋介石独裁专政的工具。
国府五院独特的政治命运使得担任其院长的政府官员们有些神秘莫测。他们都可谓是民国的风云人物,但又有着极具个性的人生故事。有出生微寒,经历坎坷,胸怀大志的报国之士;也有名家之后,留学西洋,少年得志的将门虎子;有戎马倥偬,豪情万丈,九死一生的军队首领;也有风流倜傥,才高八斗,处事圆滑的乱世文臣;有善于理财,挥金如土,钟鸣鼎食的富商巨贾;也有清贫自安,严格自省,坚守原则的布衣诗人……从他们的一生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国府官员们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态,也可以重温甲午战争、辛亥革命、护法运动、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等重大事件的时代场景,更重要的是,这能让我们知道,的确有一群中国人,在民族危亡的时候站了出来,为一个国家的重新屹立起过重要作用。
历史不应该忘记他们。
哈战涌,陕西彬县人,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博士,主要从事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行政院院长
谭延闿:“药中甘草”1928年任职
蒋介石:集权领袖1930年任职
陈铭枢:佛学名将1931年代理
孙科:国父之后1931年任职
汪精卫:可悲傀儡1932年任职
孔祥熙:捞钱专家1938年任职
宋子文:两朝国舅1945年任职
张群:“厨子”幕僚1947年任职
立法院院长
胡汉民:第二总统1928年任职
林森:无为而治1931年任职
张继:治史名臣1931年任职
覃振:中共至交1932年任职
邵元冲:个性才子,两度代理
司法院院长
王宠惠:法学泰斗1928年任职
伍朝枢:将门虎子1929年任命(未就职)
居正:司改先驱1931年任职
监察院院长
蔡元培:北大之父1927年任职
赵戴文:忠臣良友1929年任职
于右任:西北奇才1931年任职
考试院院长
戴季陶:反共先锋1928年任职
钮永建:铁面清官两次代理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