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研究-(——兼析武陵山片区龙凤经济示范区的利益协调)
定 价:56 元
- 作者:冉艳辉,郑洲蓉
- 出版时间:2017/7/1
- ISBN:9787516197875
- 出 版 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127
- 页码: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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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家对区域问协调发 展的重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 济区、武汉及周边八个城市组成的“武汉城市圈”、 “成渝经济区”、武陵山片区等经济一体化合作区域 逐渐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了省、市、县等原有 的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跨行政区划的经济区域。经济 发展需要在区域内形成统一的市场,各地政府的行政 管理则受到地域、事务和级别管辖权限的限制,经济 一体化与行政区划之间的矛盾致使地方之间的利益协 调机制成为影响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武陵山 片区等少数民族地区因经济发展落后、民族成分复杂 、跨越多个行政区域,区域经济协作发展中利益协调 机制的构建*是一个难题,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地区的 经验。利益协调机制包括民间的利益协调与政府之间 的利益协调,包括事前的合作机制和事后的纠纷解决 机制。冉艳辉、郑洲蓉编*的《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 利益协调机制研究--兼析武陵山片区龙凤经济示范区 的利益协调》将对“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与武陵 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 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深入研究,探讨适合我国区域协 作发展的规范、长效、多元的利益协调机制。
冉艳辉,女,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1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获法学博土学位;2012年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曾任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教于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法治、宪政与民族区域自治。 郑洲蓉,女,土家族,湖北省建始县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州行政管理体制研究”,并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
**章 导论 **节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利益冲突 一 区域的含义 二 区域合作与冲突 第二节 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冲突的法律协调机制 一 中国区域合作中的地方利益冲突解决机制概述 二 当前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三 在宪政视角下研究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的意义 第三节 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及本书的研究内容 一 研究成果综述 二 主要研究方法 三 主要内容第二章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之理论基础 **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与区域法治化 一 区域法治与法治国家 二 经济一体化区域法治化的特点 第二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之宪政基础 一 人民主权原则的运用 二 权力分立与制约原则的运用 三 基本人权原则的运用 四 法治原则的运用 第三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的基本原则 一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机制基本原则的分析路径 二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原则的主要内容第三章 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的规则体系 **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规则体系之区域规划 一 区域规划概述 二 区域规划在地方利益协调规则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三 区域规划在地方利益协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 区域法治化背景下对区域规划的再认识 第二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规则体系之行政协议 一 行政协议在区域利益协调中的作用 二 行政协议作为地方利益协调方式存在的问题 三 区域法治化背景下对行政协议的再认识 第三节 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觌则体系之协作立法 一 区域协作立法概述 二 区域协作立法作为地方利益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三 对区域协作立法作为地方利益协调机制的再认识第四章 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的组织体系 **节 中国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协调组织概述 一 属于同一个大行政区域的地方利益协调组织 二 不属于同一个大行政区域的地方利益协调组织 第二节 域外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协调组织 一 几种有代表性的区域合作利益协调组织 二 域外区域合作利益协调组织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中国区域合作利益协调组织的合法性检视 一 行政协作组织的合法性检视 二 立法协作组织的合法性检视 三 司法机关协作的合法性检视 四 组织机构一体化的合法性检视第五章 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地方利益协调机制的探索 **节 武陵山龙凤示范区利益协调机制概述 一 武陵山片区龙凤示范区的合作状况 二 武陵山片区龙凤示范区利益冲突的特点 三 武陵山片区龙凤示范区地方利益协调机制 第二节 武陵山龙凤示范区利益协调机制之反思 一 现有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在龙凤示范区的运用与突破 二 对行政*过分依赖是龙凤示范区等欠发达区域的普遍问题 三 要重视区域非正式利益协调方式的作用 四 完善龙凤示范区地方利益协调机制还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第三节 区域协作立法的经验——《酉水河保护条例》的探索 一 不同宪政体制下的区域立法合作概述 二 《酉水河保护条例》的制定背景 三 《酉水河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 四 区域立法合作的经验总结——《酉水河保护条例》制定过程的启示 五 区域立法合作的未来展望——《酉水河保护条例》引发的思考结束语参考文献附录一 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历次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附录二 龙凤示范区酉水河保护立法联席会议纪要附录三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