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总趋向,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归属。
《服务型地方政府与和谐社会体系的构建》分四个部分阐述了服务型地方政府与和谐社体系的构建问题,分析了和谐社会与服务型政府的关系,反思了中国服务型政府实现的历史必然性,列举了国内外和谐社会体系案例,并基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转变这一研究视角对如何实现服务型地方政府与和谐社会体系构建的统一进行了探讨。
为核心,并在此基础上构成了成熟的管理体系,改革必然面对巨大的阻力。但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必然趋势,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一,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服务型政府”很好地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社会建设原则,通过政府职能的科学设定,实现有效的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民生问题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民经济收入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第二,促进社会文化体系健康发展。社会文化既是一国人民精神风貌的表现,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人文力量。“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基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先进理念、先进思想和先进道德展开,是各项社会事业之间的“连接点”;也可以说,“服务型政府”为社会文化体系注入新的内容,焕发了新的活力。
第三,完善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服务型政府”是对政府现有体制的改造,它规范了政府的管理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经济形势下政民矛盾的有效解决。政府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而这两者在内因和外因的促进下不断发展,需要政府体制、结构、理念与之对应;“服务型”理念是一个很好的经济端切人口。
第四,推动社会管理体制良性转变。公民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构成单位,一个国家的素质就是公民整体素质的综合性表现。服务型政府与公民(及组织)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方面培养公民,为维护稳定社会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促进社会服务秩序的建设,发挥着关键的主导作用。
国内有一些学者和专家对“服务型政府”的理解存在偏差,主要误区集中在“服务型政府”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表现,认为这一倾向是典型的政府管理思想改良,是顺应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等要求的被动表现。
彭珊,女,汉族贵州省织金县人,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共管理学科学术骨干,曾出版专著1部,参编3部,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其中北大核心2篇,CSSCI3篇,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政策分析、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
前言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服务型政府研究意义
第二章 相关核心概念分析
第一节 服务理论
第二节 地方政府概述
第三节 服务型政府
一 服务型政府概念层次
二 服务型政府理论联系
第四节 和谐社会
第三章 和谐社会与政府关系
第一节 经济基础与和谐社会
第二节 社会基础与和谐社会
第三节 政治基础与和谐社会
一 民主法治
二 公平正义
三 诚信友爱
四 充满活力
五 安定有序
第四节 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
第二编 服务型地方政府
第四章 服务型政府基础理论研究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府“服务论”
二 代表制思想
二 政府与国民之间的定位
三 政府之间的关系模式研究
四 廉洁政府与廉价政府
第二节 地方政府民主行政理论
一 新公共行政理论研究
二 地方政府“治理理论”
三 新公共服务理论
第三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一 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基础性力量
二 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基础存在价值
三 党和政府工作评价要求以人民满意为准
第四节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一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
二 服务型政府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实施的动力
第五章 服务型政府的背景、内涵与特征
第一节 “服务型政府”的提出背景
一 改革开放与全球经济一体化
二 我党政治主张及行政思想
三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反思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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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和谐社会体系研究
第四编 服务型地方政府与和谐社会体系构建的统一
参考文献
《服务型地方政府与和谐社会体系的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基础。根据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定义,这一理念被定位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高级形式,即生态文明是基于人类社会发展为基础,以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并获取合理物质资源为目的,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高度集合。从生态文明的建设体系来说,其中包括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多个层面,是一种系统的社会工程①。
从世界范围内现阶段的社会物质成果来说,主要是基于工业文明以后形成的,从18世纪到20世纪的300多年间,人类生产的方式主要以对抗自然为主要形式,甚至提出“征服自然”“驯服自然”的不实际、不科学的理论。诚然,工业文明的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此所取得的文明是狭隘的,它仅仅表现出了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分子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却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补偿。过分地攫取自然资源、破坏环境、否定生态,这本身就是一种有悖“和谐”的做法,在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出现以后(如物种灭绝、土地沙化、水源枯竭等),人们才逐渐意识到工业文明的副作用,它不仅作用于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如能源危机),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繁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作用。
将生态文明定义为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其主要含义与人类社会和谐意识的产生,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遵循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在有效获取社会资源、维持人类社会生产的前提下,让自然能够休养生息。所以,生态文明是全面的、持续的、循环的;简单地说,它包括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个关系链条,而贯穿所有链条的则是可持续发展理念。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理论提出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这一时期,全球最突出的问题是能源危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地引起了经济的“增长极限论”研究。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人类与环境会议”,并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平衡的世界性文件——《人类环境宣言》。这一宣言的出现,肯定了生态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同时也意味着环保运动由群众性活动上升到了政府行为。
事实上,在讨论生态文明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一个问题,即人与生态之间并不存在对立关系。人类本身就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影响因素,在最近的几百年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仅此而已。因此,人与自然之间不存在征服和被征服、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要长久地发展下去,就要保障彼此之间和谐共处、相互依存。“和谐”是人类在生态中的一种正常形态,也是一项必然要求,破坏了和谐关系,渺小的人类群体是无法与生态系统对抗的。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关于“文明”的历程,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下一阶段的方向;相应地,从中国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文明的构建内容包括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狭义地说,前三种文明形态,是生态文明发展的基础(或前提);每一种文明形态的升级或进步,都意味着人类对自身行为的觉醒,当整个社会普遍达成对生态环境的有效照护之后,“生态文明”才能真正进入实践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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