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治安学原理》内容分为四编,共12章。第一编导论,包括:第一章绪论,第二章治安现象;第二编治安客体,包括:第三章治安秩序,第四章影响治安秩序的因素,第五章治安问题;第三编治安主体,包括:第六章治安管理机构,第七章治安社会防范组织;第四编治安运行,包括:第八章治安管理的职能、任务和范围,第九章治安管理的原则和依据,第十章治安管理措施,第十一章治安管理的实施,第十二章治安社会防范。将治安学基础理论的内容划分为上述四个知识板块,不仅使其逻辑关系更加严密、理论思路更加清晰,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而且使其体系更加完整和具有开放性,有利于教学和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治安的含义
第二节 治安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第三节 治安学与有关学科的关系
第四节 治安学的研究方法
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治安学原理的意义
第二章 治安现象
第一节 治安现象概述
第二节 治安意识
第三节 治安需求与治安供给
第二编 治安客体论
第三章 治安秩序
第一节 治安秩序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第二节 治安秩序的形成
第三节 治安状况评价
第四章 影响治安秩序的因素
第一节 政治因素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二节 经济因素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三节 意识因素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四节 人口因素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五节 时空因素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六节 国际形势对国内治安秩序的影响
第五章 治安问题
第一节 治安问题概述
第二节 治安问题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治安问题的一般对策
第三编 治安主体论
第六章 治安管理机构
第一节 治安管理机构概述
第二节 我国治安管理组织体制
第三节 基层治安管理机构
第七章 治安社会防范组织
第一节 治安社会防范组织概述
第二节 治安社会防范组织的相关理论
第三节 治安社会防范组织的分类
第四节 治安社会防范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编 治安运行论
第八章 治安管理的职能、任务和范围
第一节 治安管理的职能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任务
第三节 我国治安管理的范围
第九章 治安管理的原则和依据
第一节 治安管理原则概述
第二节 我国治安管理的原则
第三节 我国治安管理的依据
第十章 治安管理措施
第一节 治安管理措施概述
第二节 治安防控
第三节 治安强制
第四节 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节 治安紧急处置
第十一章 治安管理的实施
第一节 治安管理实施概述
第二节 治安管理实施的一般步骤
第十二章 治安社会防范
第一节 治安社会防范的概念与价值
第二节 治安社会防范的主要类型
第三节 治安志愿工作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必然体现和代表了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和利益。因此,治安秩序反映和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法律性、阶级性和政治性。
但是,治安秩序不完全是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的结果,还受到道德、伦理甚至习俗和宗教等规则的影响与制约。所以,治安秩序还具有社会性的一面。
3.治安秩序的范围和内容是特定的
治安秩序是人类活动的结果,是人们对他人或他物作用的结果,属于公共范围的秩序。这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治安秩序是人类的活动状况,不是基于人类活动而产生的状况不属于治安的范畴。譬如地震引起灾害、水灾导致山体滑坡等都属于自然现象,而不属于治安现象。这里所说的人类活动包括自然人的活动,也包括组织的活动。第二,治安秩序是一种公共的秩序,是人们对他人或他物作用的有序状况。如果是不涉及他人的个人活动甚至自残、自伤、自杀等非常行为以及一般家庭成员间的行为,则不属于治安秩序的范围。但是,如果以自伤、自残或自杀行为来要挟他人或者危及他人的权益,则属于治安的范畴。
基于人类的活动而产生的秩序有很多,如生活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等,但并不是所有这些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秩序都是治安秩序。作为治安秩序,其必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内部安全和社会安定以及公共安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治安秩序的构成要素
研究事物的微观结构,是深入研究的要求和研究深入的表现。要深入研究和理解治安秩序的概念,就需要探索治安秩序的构成要素。治安秩序的构成要素包括四个方面,即主体要素、规则要素、内容要素和时空要素。
(一)主体要素
治安秩序是基于人类活动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况,因此,人是构成治安秩序的首要要素,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治安秩序。主体,在一些社会学著作中,又称为社会实体。任何社会都是由不同意志的个人、群体和组织所构成的。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任何人、群体或组织都以某种独特的方式与其他的人、群体和组织发生相互关系,并且通过某种过程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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