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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代表制:近代中国的民主遗产
职业代表的主体——职业团体,本是从事同等职业的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成立的机构,与以掌握政权为目标的政党截然不同。尽管如此,20世纪中国的职业团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谋求通过国民会议选出代表,也相信由各职业团体的会员选出自身代表来构成民意机关并制度化,才能实现真正的民意。本书介绍了近代职业代表制的萌芽、兴起,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与训政体制的关联,以及它在抗战期间及其后的继承、延续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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