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的研究思路采取一明一暗两条线索,明的线索是研究民国初年四川地方立法的提出和制定的过程以及法案文本的主要内容,暗的线索是探讨川人立法时的思想、文化、传统、环境地理以及国际交往对立法的影响。重点是川人立法时的各种思想观念的碰撞、以及这些思想观念的缘起和这次立法活动给川人留下的深远影响。
适读人群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工作者和相关研究人员
填补清末民初四川地方立法史空,珍贵史料。
本专著以川省民初地方立法为研究对象,主要在于此段时间是川省自主立法的高峰时期。地方立法的成就不在于其立法数量的多少,关键是其自主立法的内容及技术。民国川省地方立法的时间段也主要集中在辛亥革命前后和联省自治运动时期。1926年9月,当北伐军攻克武汉后,川省地方军阀纷纷向国民政府“输诚”。川省政府转向支持国民政府后,川省就进入了孙中山建国的第一或第二阶段——军政或训政阶段,省议会被取代,川省地方立法自然也就告一段落。
民初川省地方立法由于资料缺失,后来者无从研究;另外也因为后来者价值观念的转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多的人们重视,以致这段历史日益成为后人认知上的盲区。但历史不应该忘记,不管我们喜不喜欢,“它都记载了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昭示着过去,而且也应当启迪未来”。[周叶中,江国华主编:自下而上的立宪尝试:省宪评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总序。]正如一位学者说的,“一个失去记忆的民族,是一个愚蠢的民族;一个忘记了历史的组织,只能是一个愚昧的组织”。[杨继绳:“追忆朱厚泽”,载《炎黄春秋》2012年第5期,第32页。]因为现在来源于历史,正是历史孕育了现在;只有了解历史,才能理解现在和把握未来。民初的川省地方立法是当时川省人民的思想、价值、社会认识、世界观的反映,它记录了川省的这一段历史,有着川省人民的独特记忆。在它走上民主、法治的这条道路上,无论它迈出的这一步是多么的幼稚或让人可笑,总之它是向前迈出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步,它就会从此坚定它的方向,继续不断地向前走下去。
陈建平,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宪法学、中国宪法史。曾出版《湖南省宪法研究》一书,并在《岭南学刊》《法制日报》等上发表多篇文章。
第一章 近代四川地方立法的缘起
第一节 川省地方自治思想的萌发与传播
第二节 预备立宪的发展
第三节 咨议局的产生
第四节 咨议局的立法参与
第二章 辛亥革命时川省自治立法的实践
第一节 《蜀军政府政纲》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第二节 《四川独立条约》的签订与大汉四川军政府的成立
第三节 成都军政府的重建及其立法活动
第四节 成、渝军政府合并及四川军政府成立
第三章 民初川省立法机关的产生及立法自治主张
第一节 第一届川省议会的成立及其立法活动
第二节 川省地方立法自治的主张
第三节 南充地方立法自治的实践
第四章 川省自治法的制定
第一节 刘湘政府产生与川鄂之战
第二节 议会立宪的进行
第三节 自治法草案的制订
第四节 川省议会的终结与地方立法的中止
第五章 川省自治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川省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法院编制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川省自治下的第一届省议会议员选举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川省自治下的第一届省长选举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民初川省地方立法的评价
第一节 依法行政的理念获得了川省的认可
第二节 促进川省地方立法理论的提升
第三节 澄清一些容易混淆的基本概念
第四节 促进川省乃至全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五节 为川省培养了大批的地方立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