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一书,《汉书·艺文志》着录七十一篇。至明正统十年(1445)所刊道藏本,已佚十八篇,仅收五十三篇。原本墨家与儒家于战国时期同称“显学”,秦汉以降,儒学立为教化正宗,而墨学渐次式微,历时几两千年。迄明中叶,习墨之风重启,至清末民初更盛。为方便研习起见,学者每依墨书内容,分为若干部分,如胡适首倡“五分说”,即《亲士》至《三辩》七篇为第一部分,《尚贤上》至《非儒下》二十四篇为第二部分,《经上》至《小取》六篇为第三部分,《耕柱》至《公输》为第四部分,《备城门》至《杂守》十一篇为第五部分。梁启超从其说。笔者以为,胡分周以备矣,然失之过细,其总括性有待改善。乃将一、二、四三部分计三十六篇合而为一,以其所论无非墨家政治思想与社会伦理(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而第三部分和第五部分仍旧独立。如果依《庄子·天下》篇,名第三部分六篇为“墨经”,依学者习称,名第五部分十一篇为“墨守”,那么其余一、二、四三部分计三十六篇可名日“墨论”。因为第二部分为墨家政治思想和社会伦理的正面论述,而第一部分和第四部分实为与墨家政治思想和社会伦理相关的若干实证。例如,《亲士》:“非士无与虑国。”其意与“尚贤”相通贯,孙诒让《墨子闲诂》所谓“大抵《尚贤》篇之馀义”,是也。《公输》:“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国有馀。”其意与“非攻”相通贯,张纯一《墨子集解》所谓“禁攻寝兵救世”,是也。
1993年,笔者著成《墨经训释》(《墨子》书《经上》《经下》《经说上》和《经说下》四篇,即所谓狭义《墨经》),原无续著“墨守”(《墨子》书《备城门》至《杂守》十一篇)与“墨论”(《墨子》书其余三十六篇,即从《亲士》至《非儒下》三十一篇和自《耕柱》至《公输》五篇)训释之计划。2009年,著成《(大取)、(小取)训释》,并与此前所著《墨经训释》合为一帙,仍名《墨经训释》(《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加《大取》《小取》共六篇,即所谓广义《墨经》)。既已将《墨子》书中号称“天书”之部分撰毕付梓,遂通过遍览相关典籍和出席海内外墨学研讨会等渠道,广泛搜集材料,于2013年著成《墨守训释》。友人给予鼓励且提出建议,既以训诂方法著成《墨经》与《墨守》两大部分,何不求其全瓯,以同样方法而著“墨论”部分之训释呢!此时,唯其此时,我即刻忆起自己曾建议中国墨子学会秘书处和滕州墨子研究中心尽快组织力量,着手撰写专属学会版权之《墨子》读本一事。虽然我未明确答复这位友人的期待,却暗下决心,续著《墨论训释》。我甚至恍然意识到,看来我建议于“学会”和“中心”的事,最终还需由我来担当并完成。一向处事低调的我,没有对任何人(包括那位友人)透露过此事。从2014年仲春开始,我便进入新一轮撰著过程。由于此一部分材料相对比较凑手,加之昔日有一份草创讲稿贮之箧中,所以我先后谢绝过数次非关墨事之所托,专力于“墨论”训释之工作,历时十九个月,今日乐得杀青。
前言
一、亲士
二、修身
三、所染
四、法仪
五、七患
六、辞过
七、三辩
八、尚贤上
九、尚贤中
十、尚贤下
十一、尚同上
十二、尚同中
十三、尚同下
十四、兼爱上
十五、兼爱中
十六、兼爱下
十七、非攻上
十八、非攻中
十九、非攻下
二十、节用上
二十一、节用中
二十二、节葬下
二十三、天志上
二十四、天志中
二十五、天志下
二十六、明鬼下
二十七、非乐上
二十八、非命上
二十九、非命中
三十、非命下
三十一、非儒下
三十二、耕柱
三十三、贵义
三十四、公孟
三十五、鲁问
三十六、公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