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论坛(第八辑)》共分七部分,包括第一部分“破产程序启动”、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第三部分“破产财产”、第四部分“破产债权”、第五部分“破产重整”、第六部分“破产法其他问题”、第七部分“调研报告”等专题。此外,文集还收录了第五届破产法论坛的会议综述与会议记录。
邹海林、张辉所著的《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新发展》为“中国法学新发展系列”之一。本书主要探讨了商法基础理论的总体研究状况、重要理论观点的提出与争论,主要学术理论的形成以及社会实践影响,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等。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商法:会社·商行为》由会社、商行为、有价证券和船舶四大部分组成。会社部分主要论述了会社的意义、沿革、分类、内外关系、变更与解散;商行为主要论述交互计算、匿名组合、仲立营业、取次营业、运送契约、寄托契约、保险契约等;有价证券部分论述了有价证券的分类、无记名证券种类以及指图证券、记名证券等;船舶部分论述了船舶种类、船舶的
《商法总则》主要论述了商法的意义、发展脉络、商法在文明国家的分类等。详细解析了商法的适用状态、目的、范围、有关商法的专著等,以及商行为的适用范围、行为当事者、代理与委任、效力等。
《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商法:有价证券·船舶》由会社、商行为、有价证券和船舶四大部分组成。会社部分主要论述了会社的意义、沿革、分类、内外关系、变更与解散;商行为主要论述交互计算、匿名组合、仲立营业、取次营业、运送契约、寄托契约、保险契约等;有价证券部分论述了有价证券的分类、无记名证券种类以及指图证券、
《仲裁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作为法学教育的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与实务性结合十分紧密的学科。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仲裁法学》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能够系统、准确和全面地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以及使广大读者在实践中能够正确使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作者
本书主要论述了概念、效力、诉讼法的八大原则,诉讼主体的裁判所、原告和被告,诉讼客体的公诉和私讼,诉讼行为中的通则、第一审、上诉等以及裁判之执行。
《民法总则(上)》以较为详实的篇幅,流畅的语言,完整的体系,以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的民法理论为基础,介绍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对现代民法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和阐述,对民法各项制度的起源及其流变作了详细介绍,从而使后人对民国时期的民法理论和实践有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了解,是近代民法学的代表性著作。
本书是有陈金林编著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研究》。《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研究》的内容摘要如下:20世纪后半叶,风险社会的特征开始全面显现,社会呈现出多元化和碎片化的特征,社会控制与整合面临着新的危机。为应对这种危机,国家学说开始新一轮的限权与放权的调和,由此催生了一种折中的国家理论,即要求在特定领域扩大权力的干预力度,在其他领
本书原分上下两卷。上卷主要论述了民法法规,民法的渊源、效力、适用、民法关系,民法的权利及义务等。下卷论述了私权主体中的自然人、法人,私权客体中的有体物和无形的生活资料,私权的得丧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