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着重对我国社会主义初阶段新时期法学专业主干学科进行系统概括,并对主要法律部门基本内容进行了阐述。具体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民法、刑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外国法制史是一门研究外国历史上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内容、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着重研究的问题是外国历史上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社会动因,各主要国家法律沿革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各个部门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事实。它属于法学和历史学的交叉学科。外国法制史是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因此与历史学有着天然的联
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阐述古代东方法的一些基本问题,侧重反映古代东方法的一般发展规律,从宏观上考察古代东方法;下编主要探究古代东方法中重要的部门法,分类逐一探究它们的主要内容及特殊发展规律,从微观上反映古代东方法。
本书分三编: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教育及其他。
本书收入的23篇文章,根据论域范围,大致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7篇文章,旨在对法国启蒙思想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马克思的东方法律文化思想诠释。第二部分的5篇文章,着重探讨了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架构、分析工具和评价标准,东西方法律发展的政治机理以及东方社会主义法律发展的理论基础等内容。第三
人权法学
本书作者以《精神现象学》为研究文本,在上篇通过对于法国思想家科耶夫《现象学》解读的批判性考察,梳理出一条黑格尔政治与法律思想与英美古典自由主义相互关联的路径;下篇重点探讨了人类意识的内在逻辑结构以及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提出了有关时间与历史主体性的理论。
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以这样的观点去考察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关系,可以说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兴起是时代的一种呼唤。当代中国法治之路,必须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主题相联系。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该教材介绍了世界上各个历史时期、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阐释了其立法和司法中呈现出的特点与规律等。
《北大法学百科全书:民法学·商法学》民法学部分包括:民法学,民法,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限,物权,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所有权,共有,有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债的移转,债